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0個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推進以城帶鄉、以鄉帶村和縣鄉一體、鄉村一體,大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指導意見提出,根據地理位置、服務人口、現有醫療衛生機構佈局等,組建由縣級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組成的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一般為二級以上非營利性綜合醫院或中醫醫院。
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是深化醫改的一項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整體提高,但部分地區基層醫療服務能力與群眾就近“看得好病”的期望還存在差距。
根據指導意見,二三級醫院要通過專家派駐、專科共建、臨床帶教等方式,提升縣域醫共體服務能力和管理水準。牽頭醫院要向鄉鎮(街道)常年派駐臨床、管理人才,幫助解決基層問題,面向鄉村開展巡迴醫療。符合條件的公辦村衛生室將逐步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實行行政、人員、業務、藥品、財務、績效等統一管理。指導意見要求,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到2027年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基本實現全覆蓋。(董瑞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