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1月9日發佈《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中小學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動計劃(2023—2025年)》,重點提升北京市中小學校心理健康工作水準。行動計劃要求,北京市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生規模500人以上的學校,集團化辦學、一校多址辦學的學校,應適當增加專(兼)職心理教師配備,確保每個校區至少有1名心理教師。
2025年前,北京市各中小學都將成立黨政主要領導牽頭的心理健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情況。行動計劃對心理健康教育課時也有明確要求,各校要按照年級全覆蓋的要求,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小學階段四年級及以上、初高中非畢業年級心理健康教育課不少於每兩周1課時。同時,對四年級以上學生,學校應每年開展1次心理健康測評。對初高中畢業年級,學校應針對性安排考前心理輔導、心理減壓。
北京市將統籌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多種渠道,促進學生心理健康。行動計劃提出,學校要充分發揮體育的“強心”功能,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個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和課間十分鐘走出室外活動。通過開展社會實踐、勞動競賽等方式,激發學生的積極性,體驗勞動帶來的成就感和幸福感。此外,北京市還將著力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每學期面向家長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知識教育。(施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