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8日消息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通知,1月24日起,北京市公立醫療機構將調整全瓷固定修復、心臟磁共振增強成像等76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動態調整13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支付範圍,並將醫用骨、靜脈插管兩項醫用耗材納入醫保與工傷保險範圍。
調整的76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包括全瓷固定修復、套筒冠修復、修復體再粘接、固定修復體修理、可摘義齒修理、金屬支架可摘局部義齒修復、頜骨/軟腭缺損贗復、面部贗復、全口義齒修復、動態血糖/葡萄糖監測、心臟磁共振增強成像、經直腸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睡眠呼吸監測過篩實驗等。其中項目價格為最高指導價格,下浮幅度不限,同時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政策。
醫保和工傷保險支付範圍調整的13個項目包括皮膚擴張器置入術、擴張皮瓣轉移修復術、耳廓畸形矯正術等。這些項目中,除耳廓畸形矯正術、再造耳廓修整耳甲腔耳屏成形術兩項目的醫保支付範圍為“甲類”,其餘11項醫保支付範圍均為“乙類”。13項的工傷保險類別均為“甲類”。
通知要求,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範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多種方式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服務規範等內容,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阮修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