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體抗炎藥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類似物違法行為的通知》,同時發佈《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體抗炎藥物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作為在案件查辦中甄別有毒有害物質成分、實施定罪量刑的參考。《通知》指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從速從嚴查處此類案件,依法吊銷許可並處罰相關責任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專家認定意見》明確,非甾體抗炎藥具有解熱、鎮痛、消炎等作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乙酰苯胺為母核的藥物,如對乙酰氨基酚等;以水楊酸為母核的藥物,如阿司匹林等;以吡唑(二)酮為母核的藥物,如安乃近等;以苯並噻嗪為母核的藥物,如吡羅昔康等;以二芳基芳雜環為母核的藥物,如塞來昔布等;以芳基甲酸、芳基乙酸、芳基丙酸為母核的藥物,如布洛芬等;其他,如尼美舒利等。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藥物,而該類原料也從未獲得批准作為食品添加劑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在食品中檢出上述非甾體抗炎藥,均屬於非法添加。以上藥物及其系列衍生物或類似物具有相似/相同的作用,具有類似屬性和危害性。添加上述物質的食品有對人體産生毒副作用的風險,影響人體健康,甚至可危害生命。(吳少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