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 涂端玉)廣東省藥監局官方微信日前發佈消息稱:兒童化粧品是指適用於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粧品。依據國家藥監局發佈的《化粧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3~12歲兒童使用的化粧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飾、卸粧等功效宣稱,而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粧品的功效宣稱僅限于清潔、保濕、護髮、防曬、舒緩、爽身。
監管部門提醒:家長在選擇兒童化粧品時應儘量選擇大品牌,購買成熟産品、老牌産品。其次,儘量購買配方組成比較簡單的産品,例如,含有甘油類、蜂蜜類等有益成分,不含香料、酒精以及著色劑的産品,以降低其對兒童皮膚産生刺激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