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在發展中有機遇,也有挑戰,其涉及家政、住宿、餐飲、護理等多個領域,卻沒有明確的主要監管部門和統一的行業標準。全國政協委員、民盟山西省委會副主委、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副院長韓清華建議,加強對月子中心監管。
消費者在遇到服務糾紛時,往往選擇投訴到市場監管和衛生健康部門,但兩部門並無相關處罰條款,根據“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執法部門無法可依,市場監管部門只能做調解處理,對其無法有效監管。
韓清華建議,應儘快確定統一的行業主管行政部門,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相關內容,把母嬰保健機構的管理納入其中相關條例。另外,立法部門儘快對“月子中心”等母嬰保健機構設立地方性法規,制定母嬰照料機構的資質要求和行業內專業學科培訓與從業人員的認定、評審、發證及服務流程的品質控制等的行業標準,同時授權衛生健康部門相應的監管職權和處罰依據。
對於缺乏明確管理部門監管的月子中心,行業自律至關重要。韓清華建議,可以通過成立“月子中心”等母嬰照料機構行業協會,由行業協會來制定服務流程和標準、服務品質控制措施和要求,不斷規範母嬰照料機構的行業行為。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到相互配合,對符合行業規定的予以支援,對不按要求經營的採取適當措施進行限制,從而不斷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鄧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