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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牢電動車消防安全“防火牆” 你的社區 開始行動了嗎?

發佈時間:2024-03-05 13:34:18 | 來源:西藏商報 | 作者:權文娟 桑旦歐珠 | 責任編輯:蔡得軍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因其便捷和環保特性迅速普及。然而,充電場所和充電行為不規範、電池品質問題、違規改裝以及安全意識薄弱等因素,導致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特別是今年以來,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愈發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那麼,日常生活中,居民規範停放電動車和給電動車充電面臨哪些困難?基層在電動車管理方面有何措施和成效?對於電動自行車違停或違規充電引發的事故,責任應如何劃分?目前,電動車消防安全最突出的問題是什麼?消防部門又有何解決方案?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走訪。

【走訪】

規範電動車管理社區已開始行動

記者在拉薩市城關區扎細新村社區居委會看到,居委會門口有專門的電動車停車點,可停放30多輛電動車,同時配備了免費充電樁,為居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便利。據了解,這些充電樁設立已有近四年時間,共設有8個充電口,可同時滿足多輛電動車充電需求。扎細新村社區居民羅先生説:“以前充電要去很遠的地方,現在家門口就有了,非常方便。”免費充電樁的設立,得到了社區居民的廣泛好評。

據扎細新村社區副主任邊次介紹,扎細新村社區共有18個小區,每個小區都設置了專門的電動車停車區域,並劃定了清晰的停車線。記者實地走訪了轄區內的色拉小區,一進門便看到了一個寬敞、整潔的電動車集中停放棚,同時,小區內的停車區域還安裝了監控設備,對電動車停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確保車輛安全。

拉薩市城關區團結新村社區工作人員旦增玉珍介紹,團結新村社區內有1225戶居民,每家擁有1至2台電動車。然而,由於停車資源有限、充電設施不足,居民在停車和充電方面遇到很大困難。“為了解決相關問題,我們社區設立了專門的電動車停放區域,並明確標識,引導車主規範停放,社區也加強了對停放車輛的監管,防止盜竊和損壞事件發生,保障居民財産安全。同時,社區通過公告欄、社區群、宣傳活動等多種方式,向居民宣傳電動車規範停放和充電的重要性。此外,社區還鼓勵業主積極參與小區管理,成立業主委員會共同制定和執行管理措施。”旦增玉珍説。

不過,記者在拉薩市一老舊小區走訪時,卻發現了令人擔憂的景象。一棟八層的住宅樓,從六層的陽臺垂下一根十幾米長的黃色充電線,直挺挺地懸在枯黃的草坪上方;另一棟樓前,電線如亂麻交織,從各家的窗戶、陽臺延伸出來,匯聚在樓下的停車區域……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儘管不少社區在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面臨的挑戰依然不少。為滿足居民需求、減少安全隱患,一些社區正計劃進一步擴大非機動車停車區域,並增設充電樁等設施。

【分析】

違停或違規充電事故責任由誰承擔

當電動自行車因違停或違規充電導致事故時,如何劃分責任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為此,記者專訪了湖北維思德(拉薩)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黃浩,就相關問題進行深入解析。

黃浩表示,電動自行車違停或違規充電本身屬於過錯行為,一旦導致他人人身、財産受損,行為人應承擔侵權責任。這是基於法律原則,即過錯行為導致損害的,行為人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如果事故發生在小區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未盡到合理、必要的安全管理職能,未採取合理保護措施的,也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此外,如電動自行車因本身存在的産品設計缺陷或品質問題導致事故,製造商也應承擔侵權責任。

雖然法律上對於電動自行車違停和違規充電的具體定義並無明確規定,但黃浩指出,從法律的約束性和強制性角度出發,任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規定的停靠和充電行為,都可以認定為違停和違規充電。

對於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如小區、商場違停並引發事故的情況,黃浩認為,物業管理方在一定條件下應承擔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産安全。因此,如果物業服務人未滿足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在未達到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發生事故,物業服務人應當在過錯範圍內承擔侵權責任。

在處理此類事故時,黃浩建議:人人都要樹立消防意識、掌握基本消防知識,積極向有關管理部門反饋存在的隱患,如係被侵權人,及時收集並掌握各方具有侵權行為或過錯行為的相關證據,為下一步維權做好準備,最後要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提醒】

將加強監管力度發現隱患可舉報

為有效遏制和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近年來,消防部門針對電動車消防安全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措施和規範,其中包括《防範電動自行車棚火災事故七項措施》(試行)以及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七個“嚴禁”。

拉薩市消防救援支隊綜合指導處處長李發傑介紹,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往往與車輛的停放和充電不當有關。在人員密集場所和住宅建築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架空層、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充電,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此外,在未落實防火分隔、監護等防範措施的住房、地下車庫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以及在易燃品附近充電,都可能引發火災事故。

“電動車充電時可能引發火災的原因多種多樣,其中包括充電時間過長、室外飛線充電、違規室內充電、使用劣質充電器、違規改裝電動車以及線路老化等。”李發傑説,為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市民在給電動車充電時應使用固定的插座,避免在車棚裏隨便拉電線,充電時間一般不超過8個小時。此外,電動車在充電時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以防電動車起火後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災。

拉薩市消防救援支隊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請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若發現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及火災隱患,請及時撥打“12345”舉報投訴。

(文/記者權文娟 圖/記者桑旦歐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