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十九大的決策部署,堅持走中國特色強軍之路,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必須高度重視軍事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切實將其作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工程和依法治軍的重點任務,只爭朝夕,緊抓快幹,務求儘快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請關注今日《解放軍報》的報道——建設世界一流軍隊縱橫談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加快完善中國特色軍事法規制度體系

■王祥山

閱讀提示

● “實在管用”“系統配套”“中國特色”,從內容、形式、價值等不同層面、不同角度深刻回答了中國特色軍事法規制度體系應當“是什麼”的重大問題。

●凡是有利於實現強軍目標的立法項目應大力推進,不利於實現強軍目標的要堅決捨棄。

●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準,應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作為提高立法品質的根本途徑。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全面從嚴治軍,推動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準。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準,前提和基礎是提高軍事法規制度的品質。貫徹落實十九大的決策部署,堅持走中國特色強軍之路,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必須高度重視軍事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切實將其作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工程和依法治軍的重點任務,只爭朝夕,緊抓快幹,務求儘快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準確把握體系完善的時代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主席和中央軍委的堅強領導下,改革完善軍事立法體制機制,抓好重點立法項目落實,一批改革急需、備戰急用的軍事法律法規陸續制定頒布或修訂實施,中國特色軍事法規制度體系不斷發展完善。但同時應該看到,我軍的法規制度仍帶有較濃的機械化半機械化時代痕跡和計劃經濟色彩,隨著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的快速推進,特別是改革強軍戰略的深入實施,對軍事法規制度的立改廢釋提出了十分強勁的需求。對此,習主席指出,要著眼改革急需、備戰急用,做好法規制度立改廢釋工作,對現有法規制度,要進行全面清理,加快構建實在管用、系統配套的中國特色軍事法規制度體系。這一重要指示,直面軍事法規制度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了構建軍事法規制度體系的目標指向和標準要求,我們必須準確理解,切實用以指導軍事立法實踐。

“實在管用”,從法的適用角度,明確了軍事法規制度的品質標準,要求軍事法規制度應當是符合軍事發展規律的良法,是滿足官兵需求的善法,是能夠指導軍事行動、建立軍事秩序、維護官兵權益,在軍事生活中發揮應有作用的有用之法。“系統配套”,從法的形式維度,明確了軍事法規制度的體系標準,要求軍事法規制度涵蓋國防和軍隊建設各領域,形成一個門類齊全、層次分明、上下連貫、結構嚴謹的有機系統。“中國特色”,是堅持走中國特色強軍之路在軍事法規制度建設領域的自然延伸,要求軍事法規制度必須符合中國國情軍情,全面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實在管用”“系統配套”“中國特色”,從內容、形式、價值等不同層面、不同角度深刻回答了中國特色軍事法規制度體系應當“是什麼”的重大問題,三者既各有側重又相互聯繫、密不可分,共同構成軍事法規制度體系的時代要求。

堅持以強軍目標引領軍事立法

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建設世界一流軍隊,離不開軍事立法的強力支撐。習主席指出,要用強軍目標審視和引領軍事立法,提高軍事法規制度的針對性、系統性、操作性。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是統領軍隊建設、改革和軍事鬥爭準備的總綱,是新時代我們黨建軍治軍的總方略。堅持以強軍目標審視和引領軍事立法,反映了軍事立法鮮明的時代要求,指明瞭軍事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和努力方向。

應著眼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堅持與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相適應,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銜接,加強軍事法規制度體系頂層設計和長遠謀劃,科學設計軍事法規制度體系的內容範疇和框架結構,把強軍目標的要求貫徹落實到軍事法規制度建設的各領域全過程,細化為軍隊建設和部隊行動的基本規範、官兵行為的基本準則,形成聚焦強軍目標、服務強軍實踐的鮮明立法導向。

圍繞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明確立法標準、理清立法思路。凡是有利於實現強軍目標的立法項目應大力推進,不利於實現強軍目標的要堅決捨棄。黨的十八大以來,習主席和中央軍委圍繞實現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建設成為世界一流軍隊,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針原則,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軍事法規制度建設,首先要把這些重大戰略謀劃和戰略設計落實好,及時將強軍實踐中的成熟做法和規律性認識上升為法規,充分發揮法規制度對實現強軍目標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

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習主席強調,要完善立法機制,規範立法許可權,加強立法頂層設計,把立法品質提高到一個新水準。立法品質直接關係到法治品質,直接影響法規的適用性、操作性。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準,應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作為提高立法品質的根本途徑。

改進軍事立法方式。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應當採取書面、網上以及召開座談會、研討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官兵的意見。通過專家論證、公開徵詢立法項目、委託無利害關係的有關院校、科研機構草擬軍事法律法規草案等方式,拓展軍事立法的途徑。從立法計劃編制到起草、論證、審議,再到法律的頒布、編纂、修改等各個階段,都應增強軍事立法的專業性、科學性。

完善軍事立法機制。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立法項目,有關管理職能許可權不夠明確,由機關部門承擔起草任務確有困難的,應明確由有關法制工作部門牽頭組織起草。其他由有關機關部門起草的軍事法規,法制工作部門應當提前參與,加強對起草工作的指導,避免立法部門化。改變過去“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做法,更加注重品質優先、立改廢釋並舉,實現從粗放立法向精細立法轉變。為了保證法律規範的可執行性,法律所規定的內容一定要具體可行,避免法律規範與政策規範相混同,確保立法務實管用。

加強軍事立法評估。軍事法規發佈實施後,要對其合理性、可操作性、實施效果等進行分析和評價,提出相關工作建議。例如,有的法規出臺後很快被束之高閣,未能有效發揮對軍事生活的規範作用,這就需要我們認真評估並找出問題所在。同時,這種做法也是在為以後的立法積累經驗,總結教訓。

加快推進重點領域軍事立法

“法與時轉而治”。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軍事法規制度體系作為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必須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這就需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對現有軍事法規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對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體制要求的,該廢止的廢止、該修改的修改、該整合的整合,條件成熟時組織軍事法典編纂。

應著眼改革急需、備戰急用,抓緊制定完善聯合作戰法規、戰備法規、部隊建設管理主幹法規、改革配套法規等,採取有力措施推動急需急用的法規制度儘快出臺。

我軍要履行好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職責,離不開法律跟進保障。應加快制定完善海外保障基地運作管理、海外軍事力量運用等方面法規制度。

當前,世界主要國家圍繞制定網路、太空、深海、極地等新領域新空間相關國際規則的博弈十分激烈,都力圖主導國際規則制定、形成有利的國際法律環境。軍事立法應密切關注這些領域國際立法動態,適時提出中國方案,增強我們在國際軍事法律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作者單位:軍事科學院軍事法制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