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做好“統”的工作很關鍵。在“統”字上下功夫,重點就是以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為核心樞紐,以加強軍民融合戰略管理為主線,通過統組織體系、統戰略設計、統整體推進、統政策法規等,進一步加強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軍民融合發展的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請關注今日出版的《解放軍報》的詳細報道——

  軍民融合,如何更好地“統”起來?

■劉志偉

內容提要

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做好“統”的工作很關鍵。在“統”字上下功夫,重點就是以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為核心樞紐,以加強軍民融合戰略管理為主線,通過統組織體系、統戰略設計、統整體推進、統政策法規等,進一步加強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軍民融合發展的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

●統組織體系——

打造軍民融合發展共同體

充分發揮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頂層統籌統管作用,建立健全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順暢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相統一的工作運作體系,進一步打破軍地界限、明確軍地職能、加強軍地協作,打造各主體、各方面、各環節有機互動、協同高效的軍民融合發展共同體。

完善組織網路。以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為核心樞紐,進一步完善軍民融合的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工作,努力克服軍地各領域、各部門、各方面所存在的分散封閉、交叉重復等碎片化現象,避免軍地發展中的“孤島”現象;各級建立完善軍民融合領導管理機構,負責落實國家層面的決策和本地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組織協調;將軍民融合發展的組織網路向軍工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優勢民企和相關服務機構拓展延伸,軍民同心協力構建“發展和安全兼顧,富國和強軍相統一”的命運共同體,“利國利軍利民相統一”的利益共同體,以及“共同參與、密切協作、開拓創新”的責任共同體,最大程度凝聚融合發展合力。

明確軍地職能。一方面,應當優化軍地職能配置,按照新形勢下社會化大分工和融合發展要求進行優化重構,著力破解軍隊非戰鬥機構和人員偏多、保障力量結構不合理等突出問題,將可以由社會承擔的保障職能交由地方完成。另一方面,加強軍地職能統合,在海洋、太空、網路等建設主體和應用主體均多元化、但又事關國家安全與發展全局的重要領域,進一步明確軍地職能邊界,加強統籌協調。

加強軍地協作。在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新體制下,明確軍地協調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辦法,健全軍地聯席會議、重要情況通報、重大行動協同等工作制度,建立多層級的溝通、聯動、協作機制,把統籌決策、軍地協調、檢查評估等各項工作納入規範化運作軌道,建立常態化運作機制。

●統戰略設計——

擘畫軍民融合發展藍圖

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是國家發展方式的戰略創新,是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平衡發展和相容發展的戰略途徑,具有跨軍地、跨領域、跨部門、跨區域等典型特點,必須充分運用戰略思維,優化戰略設計,推動全局發展。

統戰略制定。著眼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國家戰略,形成軍民一體化的戰略體系和能力,進一步明確未來一段時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戰略目標、戰略任務、戰略途徑、戰略佈局和戰略保障等,描繪發展藍圖,指引戰略方向,凝聚戰略共識。

統規劃計劃。在國家層面建立軍民統籌的規劃體系,探索軍地聯合編制、雙向銜接、多規合一的規劃擬制新模式,將軍民融合發展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合軍地需求,統籌資源配置,確定各階段軍民融合發展重點建設內容和責任主體。強化規劃計劃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推動行政區域和行業領域出臺配套實施計劃,形成上下銜接、橫向協調的規劃計劃體系。

統體系架構。著眼形成軍民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統籌軍用與民用、供給與需求、基礎與應用、體系與要素等多重關係,按照綜合整合的基本方法,區分“任務-能力-要素”的不同層級,科學確定軍民融合發展體系的總體結構、主要功能及相互關係,把相關各類子系統、單元、平臺、要素聯成一張“大網”,為構建軍民統一的産業基礎、科技基礎、設施基礎、人才基礎和資訊基礎搭建總體架構。

●統整體推進——

形成體系化融合發展合力

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應同步推進體制和機制改革、體系和要素融合、制度和標準建設,綜合運用規劃引導、體制創新、政策扶持、法治保障以及市場化等手段,最大程度凝聚軍民融合發展合力。

統重大改革。將改革創新作為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根本動力,堅持目標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結合,針對軍民融合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按照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原則,加強中央軍民融合辦事機構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辦事機構和軍委改革辦事機構之間的工作協同,持續推進國防採購、社會化保障和軍工集團改革等軍民融合重大改革工作。

統創新示範。加強軍地需求統合、組織管理、運作模式、政策制度、標準規範等方面的先行先試,探索構建具有示範借鑒意義的軍民融合發展新模式、新路徑和新制度;統籌推進軍民融合重大示範工程項目建設,決策審批重大建設項目經費保障,統籌安排和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系統梳理各類示範區和示範工程建設的基本經驗,以點帶面、推廣應用,牽引軍民融合發展整體躍升。

統平臺建設。整合軍隊、政府、企業、高校、行業組織等相關服務平臺,打造全國統一、軍地互聯的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依託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拓展技術轉移、創業孵化、智慧財産權、科技諮詢、科技金融、資訊共用、網上交易、電子支付、合同管理等功能;加強軍民相容的國家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實現跨軍地、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跨系統的數據交換與共用,助推形成基於國家大數據資源的軍隊體系作戰能力。

統督導評估。加強任務落實情況督促檢查,構建評估指標體系,建立完善統計監測、績效評估、監督考核和第三方評估等制度,構建軍民融合戰略管理閉合回路,形成持續改進機制。

●統政策法規——

形成協調相容的規則體系

堅持國家主導,優化總體設計,加強軍地協同,加快建立系統完備、銜接配套、有效激勵的政策法規體系,以統一的國家意志支援、引導和規範軍民融合發展。

統政策。加快出臺促進軍民融合發展的財政、科技、投資、金融、稅收、人才、産業、政府採購等政策,強化引導、激勵、扶持、補償等方面政策導向。

統法規。加快國家層面軍民融合發展綜合性法律立法進程;系統梳理現有法規政策,解決存在的法規重疊、交叉和衝突等問題;修訂完善現行相關法規,增加軍民融合發展條款,填補法規空白;制訂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條例、充實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內容。

統標準。提高軍民標準的通用相容水準,統一軍民基礎建設的“度量衡”,讓“車同軌、書同文”;實施軍民通用化國家標準戰略,探索有利於軍民融合、更加開放和有效的標準化工作機制和模式;打破部門和行業界限,軍地協同制定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的統一的軍民通用技術標準體系,提升軍民産品通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