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月26日以來,日照市公安機關共查處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案件6起,處理4人
今天(10月31)下午,山東省日照市召開第六場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
當前,全市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廣大黨員、群眾眾志成城、攜手戰疫,各項防控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但也有個別人無視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甚至以身試法,這是對個人、對他人、對社會的不負責任,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懲。
閃電新聞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疫情防控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以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阻礙執行職務、尋釁滋事等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不配合政府及工作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隨訪、管控等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疫情及行程資訊、不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編造虛假疫情資訊,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資訊而故意傳播的;
(四)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發泄情緒、尋求刺激、逞強耍橫、起鬨鬧事的,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五)以暴力、威脅、侮辱、謾罵等方法阻礙疫情防疫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
(六)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護用品、藥品及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
(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八)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據介紹,自10月26日以來,日照市公安機關共查處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案件6起,處理4人。
10月28日,何某酒後將某執勤點的桌子以及通告指示牌掀翻,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調查處理。
10月28日,五蓮縣周某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衝撞防控卡口離開小區,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佈的決定、命令被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10月29日,李某在某微信群內發佈“日照明天封城”的虛假資訊,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處罰。
10月29日,高某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不聽從防疫人員勸阻,強行穿過防控卡口離開小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佈的決定、命令,被依法行政處罰。
另兩起案件正在依法調查中。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防疫政策的防線,在任何個體身上“失守”,都可能造成個人承擔不起的嚴重後果。在此,呼籲廣大市民朋友相信黨委政府,自覺遵守防疫法律法規,積極配合相關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謠、不傳謠,不抱怨、不埋怨,全民齊心協力、共克時艱,為整個疫情防控工作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全民攜手並進,共同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役”。
閃電新聞記者 臧一文 劉九省 高於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