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下達“十四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通知,嚴格控制森林年採伐量,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通知明確,山東省“十四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為504萬立方米。方案同時指出,“十四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及其各分項指標是每年採伐森林、消耗林木蓄積的最大限量,不得突破。
其中,按森林類別分項限額指標為:商品林採伐414.9640萬立方米,撫育採伐12.5787萬立方米、主伐255.0291萬立方米、低産林改造採伐0.9041萬立方米、其他採伐146.4521萬立方米(含省級不可預見性和急用調劑等145.7363萬立方米)。
禁止砍伐古樹名木 嚴格落實採伐限額制度
方案還提出,要建立健全森林採伐負面清單制度,禁止砍伐古樹名木,禁止採伐自然保護區的林木,禁止生態保護紅線內林木商業性採伐。公益林的採伐、生態保護紅線內和自然保護地內的林木採伐,按照“採一補二”的原則,必須採伐的面積或株數要在符合規劃的造林區域內予以科學補種,確保實現“越採越多”。
完善森林採伐行政許可制度 促進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增長
原委託給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的公益林採伐許可一律收回,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實施。加快推進科學綠化試點示範省建設,充分利用國土“三調”成果和遙感技術,科學編制綠化規劃,確保綠化任務落地落實。加大綠化攻堅力度,加快荒山、荒地、荒灘和“四旁”植樹造林,注重運用“引水上山、滴灌撫育”等技術,提高綠化品質效益,努力實現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增長。
加強監督檢查 嚴肅執法問責
對森林資源保護髮展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將依法約談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並督促採取措施及時整改。除約談外,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黨政領導幹部及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誡勉、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依規依法依紀予以追責問責。(閃電新聞記者 張偉 李嬌陽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