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權威發佈|《排污許可管理條例》3月1日起實施 山東將督促排污單位按證排污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辦展望“十四五”系列新聞發佈會第七場,介紹“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和舉措,並回答記者提問。
據介紹,《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為規範排污行為、控制污染物排放,提供了法律依據。《條例》在排污許可證申請、排污管理環節,強化了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義務,排污單位要“持證排污、按證排污”。
在申請環節,排污單位應當主動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在排污管理環節,排污單位要建立內部環境管理制度、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製度,落實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制度,履行自行監測義務、資訊真實承諾和披露義務。這些規定,使排污治理的責任回歸企業,改變以往政府包辦式、保姆式管理做法,落實企業的環境治理主體責任。
據了解,下一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將落實《條例》要求,一是將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納入省級及以下生態環境部門執法年度計劃,依據《條例》要求合理確定檢查頻次和檢查方式,督促排污單位按證排污。二是將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幫扶指導工作,嚴厲打擊各類排污許可違法行為,及時曝光一批無證排污的典型案例。三是落實環境信用監管要求,將處罰決定納入國家有關信用資訊系統,並向社會公開,共同約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閃電新聞記者 王淥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