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廳印發《開展“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根據《實施方案》,此次整治對象包括4類:連續未參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報的社會組織;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繫的社會組織。
目前,全省社會組織已達到6.2萬家,在促進山東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助力脫貧攻堅、參與抗擊疫情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連續不參加年報、不開展業務活動、無法取得聯繫的“僵屍型”社會組織。
據介紹,此次專項行動將通過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登出登記、限期整改、嚴把登記品質等五項措施,清除一批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整改一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加快低效、無效社會組織出清。(記者 齊靜 實習生 宮慶樂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