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日前,曲阜師範大學原黨委副書記馬善軍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島市檢察院依法向青島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善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善軍利用擔任寧津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平原縣委副書記、縣長、平原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