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狗撕咬小孩父親發聲:孩子脖子的傷深可見動脈,轉院到濟南做手術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山東頻道
8月23日,聊城市莘縣莘亭百農市場附近一名小孩被兩隻狗撲倒撕咬。
據監控視頻顯示,19時51分左右,兩隻狗朝一名小孩衝去,小孩倒地後,兩隻狗便撲上去對其進行撕咬。
孩子父親王先生告訴記者,孩子只有6歲大,目前孩子還在監護室,但情況已經相對穩定,“昨天手術就進行了五六個小時,傷得太厲害了,狗咬到了孩子脖子,傷口深,都見到動脈了。”
王先生説,孩子從聊城的醫院轉院到了濟南後,已經輾轉換了兩家醫院。目前自己正在醫院全心陪伴著孩子,至於狗的主人如何處理等問題,自己已經無暇顧及,“我現在就想先好好地照顧孩子。”
事發地附近的商戶告訴記者,在事發前自己曾經見過這兩隻大狗,雖然不知道具體的品種,但感覺兩隻大狗很像狼狗,而被咬的孩子年紀很小,“狗很大,一直也沒拴,我之前還提醒他(狗主人)説別咬著人。”
24日晚, 莘縣公安局曾發佈警情通報。
警方特別提醒,因事關未成年人,特呼籲廣大網民不再傳播相關視頻及圖文資訊,避免給受傷的孩子及其家人造成心靈傷害。
齊魯晚報評論:
我們可以養好“人類最好的夥伴”
6歲的孩子被兩隻大狗撲倒、瘋狂撕咬——23日發生在山東莘縣百農市場的這一幕刺痛了很多人。
8月25日,這則消息登上熱搜,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愛狗派”和“厭狗派”也展開激烈爭論,熱門微網志最熱評論觀點鮮明:“現在的事實一再的證明,禁犬令才是最具備前景的正確方案。”
人類養狗的歷史大概有數千到近萬年了,“狗是人類最好的夥伴”這樣的話我們也耳熟能詳。無論看家護院,作為寵物陪伴生活,狗或者“養狗”本身應該都不算“一個錯誤”。錯誤可能在於,人類沒有以規範、科學的方式養好它。
因為人“管理不夠”,犬只傷人事件時有發生,烈犬傷人致死的事件也不鮮見,更遑論隨地大小便、狗吠擾民這些日常影響鄰里生活的“真實困擾”。因而,關於“是否該養狗”的爭論似乎就沒有止休過。
但是,養犬人是真的沒法管理好這些家養犬嗎?肯定也不是。
早年間,該怎麼養,養出問題該如何處理這類的“標準問題”處於某種“缺失”狀態,但近幾年,全國多地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養犬辦法”,對轄區內養犬行為從多個方面提出了規範和要求,比如一戶一犬;個人禁養大型犬、烈性犬;應為犬只進行登記掛牌;攜犬只外出應當繫繩;政府需對流浪犬進行統計管理等等。這些措施,從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平衡養犬人與非養犬人的利益關係的角度,都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或者説,政府在出臺措施幫助我們實現“養好”。
但值得反思的是,就目前而言,是不是還有一些工作並不是很細緻,尤其在一些“末端落實”方面——比如,關於養犬的法律法規出臺後,可能由於“普法”的缺失,很多百姓根本不了解,或者意識不到其嚴肅性;比如,有些工作“走了形式”,辦證了掛牌,但後續管理全無;再比如,我們經常在小區見到不栓狗繩溜達的市民,雖明顯違規,但對這類日常行為的查處很少見,往往是在發生了傷人事件後,才會見到一波突擊檢查。
以莘縣發生的這件事為例,當地出臺的《聊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自2020年9月1日就已落地實施,其中也明確提出“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一般管理區內,烈性犬、大型犬應當圈養或者拴養。”在處罰方面也有明文規定,如“重點管理區內單位飼養犬只未圈養或者拴養的,責令改正,每只處五百元罰款;一般管理區內飼養烈性犬、大型犬未圈養或者拴養的,責令改正,每只處二百元罰款。”管理條例已經落地實施近一年,卻依然出現了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事。是個人文明養犬意識不夠?對法律法規不了解?還是因為所見的類似管理處罰較少因而毫無忌憚?這其中折射出的問題,值得反思。
文明養犬的意識習慣的建立,需要時間,更需要各方力量的推動。比如更廣泛持續的宣傳,相關職能部門在日常生活中對養犬行為更充分的管理,以及法律更有力的懲戒。與其去爭論“是否該養犬”這樣無解的問題,不如更多的參與到規範自身和有效的倡議行動中來,它沒有那麼難,就像當我們回望疫情發生後,那些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的習慣,也逐步建立起來一樣。我們能管理好“人類最好的朋友”,亦可以擁有更和諧文明的生活。
希望小朋友可以早日康復
家中有養犬的可以引以為戒
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郭春雨 孔雨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