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工業園區是工業領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和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若干措施》。根據《若干措施》,2022年年底前,力爭我省生態工業園區達到30家左右;2025年年底前,力爭生態工業園區比例達到工業園區的50%以上。
建設生態工業園區過程中,我省重視管理模式創新。鼓勵先行先試,優先支援生態工業園區開展環保管家、環境醫院、入園建設項目環評改革、清潔生産集群整體審核模式等試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其他試點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生態工業園區及園區內企業。
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作為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無廢城市”等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工作的重要參考。優先支援生態工業園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申報生態環保工程技術中心和科普基地、創建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和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等。
對生態工業園區的創建工作,我省將強化資金扶持。《若干措施》明確,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納入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補助範圍,對新創建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補助。加強資金配置傾斜,支援生態工業園區環境治理重點項目建設,園區內符合入庫條件的重點項目優先納入中央和省級環境污染防治項目庫,對項目庫中條件成熟的項目在資金上優先給予支援。金融方面的支援也將強化,優先將生態工業園區內重點項目納入省綠色金融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在貸款審查審批、投放、優惠利率、期限延長等方面優先予以支援。
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對生態工業園區的政策扶持。尤其是在環保支援政策方面,根據《若干措施》,我省將把生態工業園區重點建設項目優先列入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實行並聯審批。在符合園區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要求的基礎上,依法簡化項目環評文件內容。
對生態工業園區,我省將強化監督管理。採取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每2年對已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進行一次復查,對於復查不合格的園區,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命名。
根據《若干措施》,今年年底前,我省將修訂完善《山東省省級生態工業園區管理辦法》,將碳減排、“三線一單”、綠島建設、園區規劃環評等要求納入生態工業園區評價指標體系。
□記者 陳曉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