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為強化建設單位品質首要責任,督促各參建主體規範建設行為、履行品質承諾,提升住宅工程品質,山東近日印發《關於在住宅工程中推行品質資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在全省商品住宅、保障性安居等住宅工程中推行以建設單位為主的品質資訊公示制度。
《意見》明確了建設單位公示內容包括:工程結構形式、設計使用年限;主要建築材料;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工程品質責任主體的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建築節能資訊;工程品質分戶驗收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品質缺陷保修服務制度、商品房售後服務單位名稱及聯繫人、建設單位因故滅失時品質終身責任制承接機制等。建設單位應在商品房銷售現場、施工現場業主開放區域,及時分階段向購房業主公示品質資訊。鼓勵通過“業主開放日”“先驗房後收房”等活動,組織業主入戶查看,提升住宅交付品質。
此外,《意見》指出,主管部門公示內容按照“誰産生、誰掌握、誰公示”的原則,通過部門官方網站等渠道公示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資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結果、聯合驗收情況;依法作出的涉及工程品質的行政處罰情況;工程項目獲得建築工程品質獎項情況等內容。
《意見》強調,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細化措施,加強組織推進;加強指導督促,推行差異化監管;強化服務指導,及時掌握推進實施中遇到的新問題,不斷鞏固深化,持續改進提升;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組織觀摩交流活動,提高品質資訊公示的企業認可度、業主知曉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參與的良好氛圍。(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