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泰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關於禁採禁售禁存禁運泰山石的通告》,通告禁止撿拾帶離泰山石,全面禁止線上線下銷售泰山石或者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今後,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撿拾帶泰山石離最高罰2萬,盜採或被處以100萬元罰款。最嚴泰山石保護令的施行,意味著泰安市對泰山石的保護進一步升級。
從禁採禁售禁存禁運,到禁止撿拾帶離,保護層層加碼
此次通告對撿拾帶離泰山石的違法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通告指出,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撿拾帶離泰山石的,由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作為泰山上的瑰寶、不可再生資源,山東以及泰安對泰山石的保護也逐步升級。泰安市委、市政府先後於2004年、2006年、2009年、2011年,集中開展了四次泰山石保護綜合整治。
而2019年則是保護泰山石行動中最重要的一年,對開採、運輸、銷售、存放四個關鍵環節進行了嚴格管控。在禁採範圍內實現全時段、全區域、全覆蓋監督,從源頭遏制亂採濫挖行為;關閉全市所有大型奇石交易市場,取締小型泰山石經營戶,清理整治玉石經營戶;對9個銷售泰山石的APP進行核查處置;依法關閉室外大型石頭存放場所,各縣市區、功能區設立暫存點。
經過多次大規模的綜合整治工作,泰山石的保護也取得明顯成效。但是,如果有遊客“拾”走小山石,生態環境和公共資源會被一點點蠶食,將給泰山帶來難以修復的損失。此次通告更加細化,對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撿拾帶離泰山石這一違法行為作出了明確説明。
線上線下全禁!
本次通告中第二條規定全面禁止線上線下銷售泰山石或者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對銷售泰山石或者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的經營場所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收購、銷售泰山石的,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沒收泰山石和違法所得,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通過網路銷售泰山石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止和查處,並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此規定不光針對銷售泰山石行為,更將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的違法行為也涵蓋其中。“泰山石禁採後,市場上幾乎沒有真的泰山石,不少石頭商販從外地把石頭運到泰安,假冒泰山石,貼上泰山石標簽的石頭價格猛漲。”泰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支隊副支隊長田煥峰説道。
這一説法也得到了山東省地質調查院原總工程師、教授級高工王世進的印證。2019年1月8日至23日,省礦業協會曾對泰山奇石市場的11626塊大型石頭進行逐一甄別鑒定,王世進就參加了當時的鑒定。據王世進介紹,鑒別的11626塊大型石頭中,只有2309塊具有泰山石特徵,但是這些全都不是開採于泰山的,主要來自泰山帶東南部的蒙陰地區,其餘主要來自河北、河南、山西、遼寧等地。
線下交易市場全部關停取締後,不法商販轉移到線上銷售,假借泰山石的名義抬高價格,也對泰山石和泰安城市形象造成了很大負面影響。今後,無論線上還是線下,銷售泰山石或者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的行為都將受到追責與嚴查。
有關部門嚴打涉及泰山石違法行為
通告第四條明確規定禁止運輸、寄遞泰山石和假冒“泰山石”的行為。連日來,泰安警方嚴厲打擊整治涉及泰山石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5月6日23時40分許,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景區大隊夜巡組巡邏至省道S103山口段時,發現並查獲涉嫌運輸泰山石車輛。
5月7日下午,泰安警方通過調查發現朱某某涉嫌在網上售賣泰山石,並將石頭存放在岱岳區道朗鎮一租賃的居民樓內,警方發現現場存放大小石頭300余塊。
目前,這兩起案件已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同時,新規還禁止違規大量囤積泰山石,引導鼓勵泰山石持有人捐獻泰山石到指定觀賞區。泰安規劃建設佔地500畝的泰山石敢當文化園,11626塊、近20萬噸大型奇石由商品變展品,統一入園存放,目前正在加快建設,年底前可基本建成,既解決了大型奇石集中存放問題,又增加了新的旅遊景點,進一步弘揚傳承泰山文化,實現了多贏發展。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叢萍 濟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