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開展規範醫保基金使用專項行動
重點打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惡性欺詐騙保行為
●開展為期1年的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
●舉報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查證屬實,最高可獲10萬元獎勵
●自2019年到2021年4月底,追回醫保基金累計23.22億元
由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記者今天(4月29日)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宣傳貫徹《條例》、規範醫保基金使用專項行動發佈會上獲悉,我省將加快推進地方立法,力爭年底前出臺《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我省醫保基金監管執法的許可權、程式、裁量標準等。
作為國家醫療保障系統首部行政法規,《條例》的出臺,標誌著醫保基金進入依法監管的新階段。根據國家統一部署,4月20日,省醫保局會同省公安廳、衛生健康委、審計廳印發通知,確定自現在開始到年底,對全省所有定點醫藥機構開展規範醫保基金使用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保人員涉及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惡性欺詐騙保行為,年內實現定點醫藥機構檢查全覆蓋。”省醫保局副局長郭際水介紹,“假病人”具體表現為個人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行為,定點醫藥機構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的行為;“假病情”,具體表現為定點醫藥機構、個人虛構醫藥服務項目,或者定點醫藥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行為;“假票據”,具體表現為通過偽造、變造、隱匿、塗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資訊等有關資料,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通過大數據篩查、突擊檢查、視頻監控、群眾舉報、病歷抽查、跨部門跨地區數據比對等方式,發現可疑線索,迅速鎖定問題證據,綜合運用司法、行政、協議等手段,依據《條例》規定嚴厲查處欺詐騙保行為。
除了“三假”行為,醫療服務行為不規範,也會造成醫保基金損失,是醫保基金監管的重點之一。今年一季度,省審計廳組織對全省醫保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對醫院等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抽查發現,部分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項目收費、虛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問題。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秦成勇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為期1年的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進一步推動檢查檢驗結果的互認工作。同時,重點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和行業自律管理,強化醫療機構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促進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在專項行動中,審計部門將核查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重點檢查有關定點醫療機構是否將違規收取的費用及時退還醫保基金和患者,同時,對相關醫療機構後續醫療收費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審計整改後是否繼續存在亂收費問題。“對屢查屢犯、金額巨大、性質嚴重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省審計廳副廳長孫承明説。
為持續保持醫保基金監管高壓態勢,我省將查處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樹立一批先進典型。近年來全省公安機關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醫保詐騙犯罪活動,共偵辦案件7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7名,查繳涉案金額1830余萬元,取得了明顯成效。“我們將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小案快偵快破,大案掛牌督辦,加強線索案件移送和行刑銜接,從嚴從重懲處違法犯罪嫌疑人。”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徐曙光説。
突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大舉報獎勵力度。我省修訂完善《山東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對查證屬實的舉報按規定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10萬元,形成維護基金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近年來我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嚴厲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自2019年到2021年4月底,全省共暫停或解除醫藥機構醫保服務協議8791家,行政處罰871家,追回醫保基金累計23.22億元,公開曝光違法違規案例4186例,移送司法機關26家。
□記者 張春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