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將用一年左右時間,實現非煤礦山企業全員持證上崗
山東著力破解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産教育培訓(下稱“安全培訓”)不到位的問題,從源頭上防範“三違”行為和事故發生。記者4月12日從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了解到,我省將用一年左右時間,實現非煤礦山企業全員持證上崗。
非煤礦山企業爭取1年左右時間實現以下目標:全省非煤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新員工、轉崗換崗及離崗3個月再上崗員工培訓合格率為100%;全省非煤礦山企業所有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覆蓋率和合格率達到100%。企業內部需指定部門負責安全培訓工作,並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培訓管理人員,負責全員培訓;不具備相應安全培訓條件的企業,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高等學校、職業和技工院校、仲介服務等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企業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所需經費,從安全生産費用和職工培訓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成本中列支。任何單位不得以經費不足為由影響培訓計劃的實施。
堅持理論培訓與實操培訓相結合,企業需建立企業內部實操培訓車間,或者委託外部實操培訓機構,進行實際操作技能培訓,一線新上崗、轉崗員工,必須經過相應崗位實操培訓方可上崗。關鍵操作崗位一年內的新員工應指定經驗豐富的老員工帶領上崗,簽訂師徒培訓協議,完成跟班培訓後方可獨立上崗。從業人員實行安全培訓一人一檔,培訓結束後的考核結果與對員工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工資調整、職務晉陞等掛鉤聯動。
據介紹,各級應急管理執法機構將把安全培訓執法檢查納入年度執法重點範圍和重點內容,檢查必查安全培訓。凡發現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培訓考核並取得合格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或持假證上崗的,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員,一律頂格處罰;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一律停産停業整頓。要嚴格責任追究,凡發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倒查企業培訓責任並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企業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付玉婷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