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山東省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範疇,要求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山東省住建廳二級巡視員王相夏介紹,去年,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山東省能源局會同山東省住建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和規範我省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對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問題做出了進一步明確。
梳理優化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義務
對既有居民小區,參考房屋裝飾裝修有關程式,明確申請人在安裝充電設施前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向申請人出具登記證明並告知有關注意事項。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提供圖紙資料,協助現場勘查、施工,方便申請人申請安裝充電樁。
進一步明確新建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
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範疇,要求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築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從源頭上解決當前既有小區面臨的供電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難等問題。
多渠道增加充電基礎設施供給
針對一些居民小區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的問題,我們通過加快公共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改造,在大型公共建築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車場等建設中同步按標準配套充電樁設施,推動問題解決,方便電動汽車充電。(記者 唐磊 實習記者 李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