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廳等12部門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統籌做好2021年清明祭掃與疫情防控工作,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目標。
《通知》要求主動引導錯峰祭掃。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機構要提前完成祭掃接待準備工作,延長祭掃服務週期,集中提供祭掃服務時間為3月25日到4月11日,引導祭掃群眾削峰、錯時、限流祭掃,減少清明祭掃高峰期人流量;對規模較大的殯儀館、公墓和骨灰堂,要在4月3日至5日祭掃高峰期實行預約祭掃。同時,積極倡導網路祭掃、代客祭掃,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可通過網站、移動客戶端、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提供免費網上祭掃服務。群眾可向公墓提出申請,由公墓工作人員通過擦拭墓碑、敬獻鮮花等方式代為祭掃。
《通知》還明確要完善落實保障措施,確保祭掃工作安全平穩有序。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殯葬服務機構安全隱患排查行動,對殯葬重點場所、關鍵服務環節、重要設備用品進行“三個必查”,各地要于3月25日前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嚴格野外祭掃用火管理,積極創建“無煙陵園”,公墓祭掃場地嚴禁點燃香燭、焚燒紙錢、燃放鞭炮。對農村公益性墓地及歷史埋葬點,要壓實鄉鎮(街道)及村(居)責任,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大眾日報記者 齊靜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