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控制噪聲污染,加強文明施工管理,保證中考、高考期間學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現就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月15日中高考準備和考試期間,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間建築連續施工作業證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停止辦理建築渣土處置運輸手續。
在此期間,所有在建工程(拆遷工地、建築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時至14時、夜間20時至次日6時,不得進行産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同時,6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試期間和6月12日至15日中考考試期間,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和距考點500米範圍內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産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工程搶修、搶險除外)。
各建設、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上述要求,確因特殊需要必須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逐級報批,並對社會公示。
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本部門、本系統職責分工,加大對拆遷、建築、渣土處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監管力度,要求相關建設和施工單位在此期間科學、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嚴格控制産生環境噪聲污染擾民的施工行為。
加強檢查力度,必要時進行聯合執法,從嚴、從重查處違法行為並將違法單位納入誠信系統公示,同時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濟南時報·新黃河 記者:趙璐 愛濟南 記者:侯士哲 通訊員: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