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濟南等7個傳輸通道城市清潔採暖氣代煤電代煤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7年11月15日前,對7個傳輸通道城市確定的電代煤居民用戶,採用電鍋爐、電地熱等方式採暖的,年用電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第三檔用電價格。
《通知》從保障氣源安全穩定供應、保障電力安全平穩供應、加大財政支援力度、健全價格機制、確保用地供應、建立高效工作機制6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7個傳輸通道城市為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
《通知》從保障氣源安全穩定供應、保障電力安全平穩供應、加大財政支援力度、健全價格機制、確保用地供應、建立高效工作機制6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包括省財政籌集資金6億元,按照每市1億元的補助標準,對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6市予以補助。
通知還明確,擴大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試點範圍,鼓勵居民用戶根據電採暖設施用電特性,自願選擇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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