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省份“試水”聘任制公務員 退出機制待完善

2017-12-05 15:44:21 來源:新華網 作者:趙鵬飛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僅今年10月份以來,已有四川省德陽市、河南省開封市、山西省等多地發佈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公告,吸納社會優秀專業人才。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逾20省份“試水”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聘任制公務員”一時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原標題:20余省份“試水”聘任制公務員 退出機制待完善

打破“鐵飯碗”。翟桂溪作(新華社發)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佈公告,為自治區地礦局、烏魯木齊高新區、昌吉農科園招聘9名聘任制公務員。僅今年10月份以來,已有四川省德陽市、河南省開封市、山西省等多地發佈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公告,吸納社會優秀專業人才。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逾20省份“試水”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聘任制公務員”一時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專業人才漸吃香

  大數據産業、船舶檢驗師、地質工程師、生物醫藥發展……記者梳理新疆等地發佈的招聘公告發現,專業門檻高是普遍特點。例如,河南開封招聘的地方海事局船舶檢驗師,要求具備註冊驗船師(C級及以上)資格,具有兩年及以上船舶檢驗或同類工作經驗;新疆地礦局主任工程師崗位要求具備10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且具有相應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通過聘任制將優秀的專業人才補充進公務員隊伍,有利於完善機制、激發活力,這種做法在世界範圍內也較為普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燕繼榮教授表示,中國公務員制度實行分類管理。黨政機關“逢進必考”,只有通過國家和地方組織的公務員考試才可進入公務員隊伍。但有一些專業技術水準要求較高且兼具行政管理職能的崗位,因專業化程度較高,就對擁有一定行業經驗、滿足一定職稱要求的專業人才産生需求。

  目前,中國公務員有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三種類型。其中以委任制為主,即通過公務員考試後,由任免機關在其任免許可權範圍內,直接確定並委派某人擔任一定職務。委任制公務員一般為終身制,也就是俗稱的“鐵飯碗”。

  2006年施行的公務員法首次提出,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2007年,深圳、上海浦東兩地率先開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此後試點範圍陸續擴大到北京、江蘇、湖北、安徽、山東、江西等地。隨著2011年《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出臺、今年《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印發,10多年來公務員聘任制相關制度設計逐步完善。

  薪酬待遇市場化

  從沿海到內地,一些推行聘任制公務員改革的地區開出的年薪,“少則十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高薪似乎成了聘任制公務員的標配。例如,山西省大數據産業辦公室招聘公務員,列出的年薪為30萬元到40萬元;新疆地礦局主任工程師崗位年薪為13萬元到15萬元;武漢市首批公開招聘的聘任制公務員,給出的年薪為稅前16萬元。

  專家表示,合同管理是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的基礎,聘任合同一般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其中薪酬待遇較受關注。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議工資制。薪酬待遇由聘任單位結合市場因素和公務員工資水準綜合考慮,經與擬聘人員協商談判,在聘任合同中明確。

  “聘任單位較多采用與市場機制掛鉤的方式,開出招人價碼。”燕繼榮表示,掌握專業知識、具有專業技能的人才本身較受市場認可,如果聘任單位無法給予他們較高的薪酬待遇,就很難吸引這些優秀的專業人才。因此,給予聘任制公務員與市場化待遇相匹配、比一般公務員要高的薪酬水準在情理之中。

  專家認為,無論委任制還是聘任制,無論薪酬待遇高低,“公務員”才是最根本的。公務員本身就具備服務人民群眾、履行社會責任的職業屬性。這就要求應聘者不僅要有能拿高薪的真本領,更要具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職業素養。

  退出機制待完善

  今年,中辦、國辦印發《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對聘任制公務員的招聘、管理等方面進一步明確。比如,明確達到聘期滿5年、年度考核均稱職等條件,經批准可轉為委任制公務員。這有助於公務員聘任制從試點逐步走向常態化,幫助優秀的專業人才更好履行崗位職能。

  但與此同時,在“出”的方面,相關機制仍有待完善,一些試點城市存在受聘公務員只進不出的現象。“在執行聘用合同過程中,一些聘任機關可能打了折扣,存在‘一聘定終生’的現象,退出機制有待完善。”燕繼榮表示,按照合同規定,聘任制公務員一般都有嚴格的聘期,比如1至5年不等。期間要有定期考核等,繼續聘任也要滿足相關要求,但一些聘任機關考核時可能與委任制公務員等同視之。因此,嚴格執行聘用合同,進一步規範聘期考核,激活退出機制,將有助於更好完善聘任制公務員制度。

  《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也在“出”的方面作出嚴格規定。例如,聘任制公務員聘期內年度考核不稱職的聘任機關就應當解聘,而委任制公務員則是連續兩年不稱職才能辭退;委任制公務員不能勝任工作可以另外安排,但聘任制公務員經試用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則直接解聘。

  此外,聘任制公務員的招聘自由空間更大,也不排除被個別人盯上而展開“蘿蔔招聘”。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應加強對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全過程的審核與監督,提高透明度,對聘任制公務員工資增長機制、轉任委任制公務員等重要環節明確實施細則。

初審編輯 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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