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家政服務現狀調查:機構多不與從業人員簽勞動合同
家政機構多不與從業人員簽勞動合同熟人介紹僅靠口頭約定相關事項
家政服務人員勞動權益保障現狀調查
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聘請保姆、護工,尤其在全面二孩政策實施、老年化趨勢加深的背景下,家政服務市場越來越大。然而,在家政服務從業人員數量日益增多的同時,家政人員勞動權益保護問題也愈加凸顯。
近日,中國(廣州)第二屆家庭服務行業圓桌會議舉行。會議發佈了中國家政産業首個“由政府部門牽頭、産學研相結合”的數據報告。報告稱,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家政服務支出一直呈兩位數增長,母嬰護理、家庭教育、護理陪護需求旺。家政服務仍然以熟人介紹為主,但超半數家政服務員未購買相關保險。
與此同時,也有媒體報道稱,不少家政人員表示,他們在從事家政服務期間沒有與家政機構或者僱主簽訂相關的合同或協議,尤其當僱主是熟人介紹的情況下,以口頭協議居多。
未購買相關保險、未簽訂合同或協議,家政人員在勞動權益保障方面還面臨哪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仲介不與家政人員簽訂合同
今年5月,楊婷從老家山東青島來到北京,經同村人介紹,她到一家家政公司參加培訓。
“説是家政公司,其實那就是一個仲介機構。培訓了幾天,公司就給我做了登記。有活兒了,他們就會發佈資訊,如果我覺得合適的話就去應聘。”楊婷説。
楊婷告訴記者,她應聘過一個月嫂職位,看到仲介發佈了用人資訊後,她覺得工作地點離她租住的地方比較近,於是決定去面試。
“面試完了,對方覺得我比較合適,再把價格談妥,這件事基本上就可以定了。”楊婷説。
楊婷告訴記者,面試完並且和僱主談好條件後,仲介會準備一份協議,由仲介、僱主和她本人共同簽訂。
“就是簽這樣一份協議,公司會從我第一個月的工資中抽取一定的提成作為仲介費,之後就沒有公司什麼事了。”楊婷説。
是否與家政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其他協議?“沒有其他的東西了。在一個僱主家做完了,換新的僱主的時候會重新簽一份協議,除此之外沒有別的了。”楊婷説。
家政公司更願意給新人介紹
為進一步了解家政行業有關情況,《法制日報》記者又聯繫了家政從業人員王敏。
王敏來自河北滄州,目前居住在北京昌平。“我幹這一行有10年了,之前在物業幹,後來做家政。”王敏説。
據王敏介紹,她工作過的家政公司和仲介都不簽勞動合同。“我做保潔,公司那邊介紹活兒之後,我會和公司還有僱主簽個合約或者協議,時間能管一年。第一個月工資給公司,他們扣20%之後再給我,第二個月開始僱主就直接給我錢了”。
王敏告訴記者,在這一年內,如果僱主那邊不需要她了,公司會給她安排另外的活兒,不會收取額外的錢。
“我還曾在一家皮包公司工作過。這樣的皮包公司承包了物業的活兒,再從社會上招工。公司安排去哪一戶,我們就去哪一戶,按月發工資。這樣的皮包公司不會簽任何協議。”王敏説。
事實上,在只簽訂三方協議的情況下,家政從業人員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在10年家政服務工作經歷中,王敏曾遇到過幾家“不講理”的家政公司。
據王敏介紹,在簽訂了“管一年”的三方協議後,她自己也有幾次出現做不夠一年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有的公司會再給我找一家,但是我也遇到過遲遲不給推薦新工作的公司。”王敏説,出現這種情況之後,家政公司再給介紹就屬於免費介紹了。一般來説,公司會更傾向於給“新來的”介紹活兒,這樣公司可以拿20%的提成。
“公司通常都會讓我等等,其實就是不願意給找了。我也懶得去找他們,有這個時間還不如找另一家仲介掙點錢。”王敏説。
據王敏介紹,10年來,她就是這樣遊走于多家家政公司與仲介之間,有合適的活兒就會去。如果發生違約不給繼續介紹活兒的情況,她就換另外一家家政公司或仲介。
網上家政服務簽三方協議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不少人習慣在網站或者App上叫家政服務。
記者下載了一款家政App,上面可以提供各種常見的家政服務項目,如小時工、保姆、家電清洗等。記者通過這款家政App請了名保姆,隨後,當記者通過家政App提供的聯繫方式撥打保姆電話時,卻被告知找錯人了。大約1個小時後,一名男子打來電話,自稱是某家政公司的,詢問起剛才請保姆的事情。
在聊天過程中,男子自稱是上述家政App的工作人員,在記者告知其相關要求後,他表示可以安排1名保姆面試。
記者又詢問安排面試的保姆與家政App的關係,這名男子錶示,保姆就是他們公司的。
這名保姆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合同?這名男子錶示,保姆與公司簽過合同,是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此可以放心。
不過,這名男子隨後又告訴記者,僱主需要與家政App、保姆簽訂一份三方協議。
既然保姆已經與公司簽過合同,那僱主只需與公司簽約就行了,何必要簽三方協議?見記者提出疑問,工作人員含糊其辭,隨後挂斷電話。
熟人介紹不會簽任何協議
除了通過家政公司或仲介介紹,熟人間的介紹也是家政服務人員尋找工作機會的一種常見形式。
熟人間的介紹是否會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協議呢?
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區的劉女士不久前經熟人介紹,給母親請了一名保姆。
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平時不在家,母親生活自理困難,於是在鄰居的介紹下,請了一名老家在河北的保姆。
“我與保姆之間沒有簽訂任何協議,都是口頭上的約定。保姆是自己單幹,沒有公司也不通過仲介,都是經過熟人間介紹接活兒。”劉女士説。
家住北京市豐台區的張女士也在熟人介紹下請了一名月嫂。
“我們和月嫂之間沒有簽合同或協議,就是口頭上説説而已。剛開始説的是一個月,後來我媽媽從外地趕來幫忙照顧孩子,就讓月嫂離開了,月嫂也沒有説啥。”張女士説。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家政人員為化名)
初審編輯 楊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