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參加2018年藝術類高考的學生們注意啦!日前,《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出爐,明年什麼時候考試,考試科目有哪些?一起跟小編來圍觀!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佈的最新《實施方案》,藝術類專業被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其他類等10個專業類別。需要考生留意的是考生號第10位為科類代碼,“3” 為藝術文,“7”為藝術理。
>>>美術類專業和文學編導類專業考試設置
考試科目:美術類為造型基礎和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文學編導類為文學藝術常識和影視評論與創作,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5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准考證由考生於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網列印。
考試時間:2018年1月7日。
>>>藝術類非統考專業考試設置
校考時間安排在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後。
2018年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省外院校可選擇上述1個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
專業校考報名開始時間為2018年1月31日,截止時間為所報考院校開考前3天(如考試開始時間為2018年2月26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22日下午5點;考試開始時間為2018年2月24日和2月25日的,因開考前3天為法定假期,報名截止時間一律為2018年2月7日下午5點),春節期間(2018年2月8日—2月21日)網報系統關閉。考生於考試前2天下載列印校考准考證。網上報名辦法詳見報名網站。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9年起,山東省美術類統考增加“速寫”科目。
>>>美術、編導類考生將首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
2018年除提前批外,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及文學編導類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將單獨安排批次並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美術類及文學編導類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安排在使用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之後錄取,鼓勵高校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並參與統考批錄取。
對於提前批,原則上包括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及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可以使用校考成績,也可以使用統考成績。該批次不實行平行志願。
>>>綜合分折算辦法怎麼算?
對於統考批,包括使用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統考成績的相關高校及專業,不包括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該批次按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志願,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分別為: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文化編導類專業按專業成績佔30%,文化成績佔7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
對於校考批,包括所有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含使用校考成績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有關專業),該批次不實行平行志願。
藝術高職(專科)批設一個批次。經教育部批准可以進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其他藝術類專科專業均實行平行志願。藝術類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綜合分(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錄取,藝術類非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文化成績投檔錄取。
>>>填報志願時需要注意啥?
考生在填報藝術本科志願時,要根據山東省錄取批次安排及每個批次志願設置及要求填報志願。美術類、文學編導類考生既可在所屬類別內填報使用藝術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非統考專業考生可在類別內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認可其他院校相同專業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且所取得的合格證專業名稱(含招考方向)必須與所報考的專業名稱(含招考方向)完全一致。
考生填報藝術高職(專科)志願時,實行平行志願的院校,考生取得的專業合格證須是相關專業類別內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對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不實行平行志願的院校,考生須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證。
對於取得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內,可選擇填報藝術類志願或普通文理類志願,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普通文理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願。
附:詳細名單
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規範實施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5號)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根據藝術類專業屬性不同,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其他類共10個專業類別。“其他類”僅限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個別無法對應另外9個類別的專業使用,須相關高校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後向社會公佈。
(二)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2個科類。考生號第10位為科類代碼,“3” 為藝術文,“7”為藝術理。
編制招生計劃時,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見附件1),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情況外,所有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分科類(即藝術文、藝術理)招生計劃數,並參照附件2的內容明確各專業所屬專業類別。錄取時按藝術文、藝術理計劃數分別錄取。附件中未涵蓋的專業,相關高校須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後,確定專業所屬類別。
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校可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後加括弧註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有關高校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藝術類專業列為其他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非藝術類專業列為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變相修改名稱後列為招考方向、不得將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列為招考方向(如在音樂表演專業下設模特或空乘招考方向等)。高職(專科)的招考方向原則上以相應專業目錄中列舉的專業方向為準。
未經教育部批准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招生來源計劃,不得組織專業考試。
二、藝術類專業考試
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設置本科藝術類專業,未經教育部批准的藝術類專業,不得進行專業測試。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産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按文理類專業招生,如招生院校對考生有藝術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山東省首次確定的文理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若無藝術專業考核要求,可不組織專業考試,協商我院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並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
(一)美術類專業和文學編導類專業。
1.山東省2018年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藝術統考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管理,市招生考試機構承辦,有關高校負責評卷。
2.考試科目:美術類為造型基礎和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文學編導類為文學藝術常識和影視評論與創作,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5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3.考生的考場號、座位號等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編排。准考證由考生於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網列印。考生持身份證、准考證到市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2018年1月7日。
5.合格分數線劃定。按照教育部“嚴格控制合格生源規模和比例,確保統考品質”的要求,根據生源情況及歷年招生計劃數量,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劃定山東省2018年藝術統考本、專科專業合格分數線。考生可在規定時間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合格分數線及本人成績。
6.藝術統考成績的使用。未達到山東省2018年美術類專業、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也不能參加後續投檔及錄取。藝術統考成績適用於認可藝術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可在山東省藝術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藝術統考成績。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和山東省內高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其他外省省屬本科院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山東省藝術統考成績。
2018年除提前批外,使用我省美術類及文學編導類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單獨安排批次並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美術類及文學編導類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安排在使用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之後錄取,鼓勵高校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並參與統考批錄取。高校應根據我省錄取批次安排及志願設置情況,綜合考慮和權衡使用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的利弊,確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形成學校正式文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寄送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由我院確認後對社會公佈。
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高職(專科)學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
(二)藝術類非統考專業。
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之外的藝術類非統考的本科專業考試,2018年仍由各招生院校獨立或聯合組織。
1.校考時間安排。考試時間安排在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省外院校與山東省設點市招生考試機構商定本校的考試時間,駐魯院校自行安排考試時間。
2.校考考點設置。省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非統考本科專業均可在山東省統一設置的考點組織專業考試;駐魯院校的藝術類非統考本科專業在本校設置考點進行考試。高校應統籌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式一致、監管一致。
2018年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省外院校可選擇上述1個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經批准在山東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發放密鑰文件(即密碼),沒有取得密鑰的省外院校不能在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設點考試的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3.校考報名。考生參加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必須自行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sdzk.cn)進行報名、繳費和院校准考證列印。專業校考報名開始時間為2018年1月31日,截止時間為所報考院校開考前3天(如考試開始時間為2018年2月26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22日下午5點;考試開始時間為2018年2月24日和2月25日的,因開考前3天為法定假期,報名截止時間一律為2018年2月7日下午5點),春節期間(2018年2月8日—2月21日)網報系統關閉。考生於考試前2天下載列印校考准考證。網上報名辦法詳見報名網站。
考生參加駐魯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必須登錄有關院校網站,了解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資訊。
4.考生身份驗證。考生持身份證、所報考院校准考證、報考證(考生報名資訊確認後領取的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報名資訊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簡稱報考證)按報考院校准考證上規定時間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招生學校應認真審核參加本校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校考考生藝術統考是否合格。
5.校考合格證發放。根據教育部要求,各招生院校確定的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上一年度相應藝術類專業計劃數的4倍,超出比例的數據資訊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拒絕接收。專業校考成績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通知考生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報送山東省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裏的資訊保持一致。
6.報送合格考生資訊。各高校于2018年6月10日前,上傳校考專業合格考生資訊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要求及網址、密碼等另文通知)。
7.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使用藝術統考成績,其他專業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確需專業考試,須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准後方可安排專業考試。
8.《現代教育•2018年藝術、體育類高考專業測試指導專刊》將匯總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政策、規定,以及駐魯院校和在山東省設置考點進行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的考試資訊。不在山東省設點進行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院校,考生可通過招生院校網站查詢其專業考試安排。
三、評卷與成績公佈
藝術統考科目的評卷工作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各評卷點負責具體實施;校考或聯考科目的評卷(考評)工作由各相關學校組織實施。
各評卷點和各高校要加強對評卷(考評)工作的領導,成立評卷點和學科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要精心組織,加強評卷(考評)品質檢查力度,確保評卷(考評)工作的公平公正。
藝術統考成績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于2018年1月下旬向考生公佈,考生若對藝術統考成績有疑問,可于成績公佈之日起3日內,向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
藝術校考成績由相關學校通過官方網站公佈。
四、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佈有關招生資訊的必要形式,是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填報志願時的重要參考材料,各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嚴謹規範制定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完整、準確,涉及錄取原則的部分要清晰、明確、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義;成績使用辦法要明確,註明是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還是使用校考成績,錄取時統考成績與校考成績不能同時使用。
省內各招生院校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將藝術類招生章程的電子版發送至省教育廳學生處,郵箱:xsc@sdedu.gov.cn。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後方可向社會公佈。
省外各招生院校于2018年4月30日前將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郵寄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文化西路29號307室,郵編:250011)備案。章程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名稱、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
各招生院校章程規定的內容如果與我省的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錄取批次安排及填報志願
(一)藝術類本科依次設提前批、統考批、校考批。
1.提前批,原則上包括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及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可以使用校考成績,也可以使用統考成績。該批次不實行平行志願。
2.統考批,包括使用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統考成績的相關高校及專業,不包括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該批次按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志願,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分別為: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文化編導類專業按專業成績佔30%,文化成績佔7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
3.校考批,包括所有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含使用校考成績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有關專業),該批次不實行平行志願。
(二)藝術高職(專科)批設一個批次。經教育部批准可以進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其他藝術類專科專業均實行平行志願。藝術類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綜合分(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錄取,藝術類非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文化成績投檔錄取。
(三)考生填報藝術本科志願時,要根據山東省錄取批次安排及每個批次志願設置及要求填報志願。美術類、文學編導類考生既可在所屬類別內填報使用藝術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非統考專業考生可在類別內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認可其他院校相同專業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且所取得的合格證專業名稱(含招考方向)必須與所報考的專業名稱(含招考方向)完全一致。
考生填報藝術高職(專科)志願時,實行平行志願的院校,考生取得的專業合格證須是相關專業類別內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對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不實行平行志願的院校,考生須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證。
(四)取得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內,可選擇填報藝術類志願或普通文理類志願,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普通文理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願。
(五)考生填報志願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18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願指南》為依據,填報徵集志願時,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佈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及專業代號為準。
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文考生參加文史類、藝術理考生參加理工農醫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夏季全國統一考試。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1.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自主劃定本校有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其他院校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劃定。
3.逐步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2019年起中央部門高校的相關專業不得低於普通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統一劃定。
七、投檔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職(專科)專業均實行文化成績與考生所填報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辦法,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投檔及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執行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公平、公正地選拔考生。
(一)要在本市、本校範圍內進行考試環境綜合治理,採取有效措施,對非法培訓班和招生仲介進行嚴厲打擊。
(二)要根據本文件精神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規範工作程式,健全監督制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加強相關涉密人員名單及試題(卷)內容的安全保密,確保考試安全實施。加強對評委的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並與評委簽訂利益關係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建立違規評委黑名單通報機制。加強對考生報名材料、測試成績等重要數據的核查,對專業測試全過程進行錄影備案,高校須將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生的報名材料、測試答卷(或測試視頻記錄資料)保留4年。
(三)堅決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紀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書面材料並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考生進行處理,並對涉事有關人員進行倒查追責。
(四)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抵制不正之風,對徇私舞弊和違法事件將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九、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工作要求和安排,將繼續規範藝術類專業管理,逐步提高統考類別專業成績的區分度。自2019年起山東省美術類統考增加“速寫”科目。
(二)本實施方案如與教育部2018年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新出臺的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