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出臺班級群管理新規 教師這些行為被禁止

2017-11-28 10:43:15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憲波 字號:T|T
摘要】為了聯繫方便,如今家長QQ群、微信群等已逐漸成為學校老師與家長溝通交流的平臺。不過,“家長群”在為家校交流提供便利的同時,老師的不少行為也給家長增添了煩惱。

  為了聯繫方便,如今家長QQ群、微信群等已逐漸成為學校老師與家長溝通交流的平臺。不過,“家長群”在為家校交流提供便利的同時,老師的不少行為也給家長增添了煩惱。26日,濰坊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劃出了學生家長群管理的“底線”,將教師在學生家長群行為進行規範。

  只管建群沒人維護,“群主”要負管理責任

  家校群的建立,確實方便了老師與家長間的溝通。孩子在幼兒園讀中班的劉女士説,微信群挺方便的,孩子在幼兒園裏的事情,老師都會在群裏即時發佈,孩子學了什麼,三餐吃的什麼,午睡情況。“我覺得挺好,家長們看到了也點讚。不過有時候老師下個通知,就得使勁往前翻。還有家長在群裏曬娃,感覺有些尷尬。”

  學生家長吳先生表示,現在班級群老師只管建不維護,不少家長在裏面拉投票、轉發廣告,不勝其煩。設置消息免打擾吧,又怕漏掉重要通知,可每天都幾百條聊天資訊,自己又沒時間看,偏離了家校溝通交流的橋梁作用,覺得“雞肋”。不光如此,很多群裏各種“感謝老師”“老師辛苦啦”等恭維話天天刷屏,作為家長,不點讚不好,但每次都跟風恭維,非常耽誤時間,影響工作。

  針對微信家長群只建不管的問題,濰坊市教育局下發的通知中規定,老師可以在微信群向家長宣傳和公開有關教育政策、教育資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立德樹人做法等。徵求家長對學校管理、班級建設、班主任工作、教師課堂教學、學校後勤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建議。“群主”要切實負起群組管理責任,對群組中不恰當的資訊、行為及時予以制止等。

  孩子作業沒完成,家長群裏遭點名

  孫女就讀小學的張女士告訴記者“每天放學之後,微信上都能接到老師佈置的作業,家長沒時間接送孩子,害怕孩子記不住作業,老師們都會這種方式提醒,也督促家長檢查孩子作業。”而劉先生告訴記者,低年級很多家庭作業,比如背古詩讀英語啊,家長都要通過微信將孩子的作業上傳,老師檢查反饋總結。

  一位家長告訴記者,有一次孩子作業沒有及時完成,老師在群裏@了幾位家長,自己忙了一上午沒開微信,後來其他家長單獨私信提醒他才發現,他覺得這樣的事情老師完全可以私聊,在群裏自己也要“面子”。還有的家長本身不使用微信,希望學校不要單獨只使用微信下發通知,“是否可以考慮其他的方式。”

  對此,濰坊市教育局也劃出了“底線”,作業佈置及需要學生、家長完成的有關事項,不得只通過網際網路群組安排。不得在班級群組中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佈成績或排名等。不得通過網際網路群組組織家長征訂教輔資料、電子産品等有價物品。不得通過網際網路群組組織家長和學生參加網路投票、積讚、發紅包,不得通過群組發廣告、眾籌等。不得通過群組發佈涉及學生、家長隱私的資訊;不得將學生家長“踢”出網際網路班級群組。

  此外,根據濰坊市教育局的通知,教師不得在群組內以任何藉口或話題與家長髮生爭執,遇有爭議性問題應個別溝通,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嚴禁教師通過暗示性語言向家長提出不合理要求。班級家長群要堅持合法身份準入制度,一般由班主任擔任群主,群成員為任課教師和班級學生家長,其他人員禁止準入。同時,提倡教師與家長溝通使用“您”等禮貌用語。

  一言不合被踢群?任何人無權私自處理

  微信管理對學校而言是一個新領域,屬於盲區。怎麼管、依據什麼管都是難題。在濰坊市教育局出手規範班級微信群通知下發之前,11月9日,奎文區孫家小學就曾發佈該校班級群管理規定,要求班級微信群僅用於學校發佈通知、家長資訊溝通交流,不得發佈與家校聯繫無關的消息、言論,不做聊天使用。不發表和轉發微商,不在群內拉選票、發紅包,不在群內發表攻擊別人的言論,不在群內發佈一些與班級管理無關的資訊等。

  至於一言不合,家長會被踢群?孫家小學校長劉濤介紹,對於微信群管理不力的班主任、家委會主任以及違反群管理規定的任課教師、家長、學生都要由學校校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後再做出處理,任何人無權私自處理違規人員。建立微信家長群等互動平臺,根本目的是發揮它溝通交流便捷、快速、高效等功能,增進家校溝通的效果。

  記者從濰坊市惠民服務中心了解到,有關教師網際網路群組違規行為之前就有家長匿名投訴,主要是個別教師曬學生圖片,以及在班級群中點名學生等情況,由教育惠民服務中心轉發給投訴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再由屬地教育局進行調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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