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存短板 隨遷子女異地中考需求強烈(圖)

2017-04-01 11:33:21 來源:中國網 作者:杜曉 孟雨佳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存短板 隨遷子女異地中考需求強烈】需要突破計劃控制的思維定式,通過科學地預測人口,調整城市規劃,增加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供給。
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存短板 隨遷子女異地中考需求強烈(圖)

  需要突破計劃控制的思維定式,通過科學地預測人口,調整城市規劃,增加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供給,順應人口流動和快速城市化的大趨勢;擴大城市教育公共服務的供給,簡化和降低流動兒童進入公辦學校的條件,保障流動兒童的受教育權利;加大省級統籌,建立以流入地省級政府為主的義務教育財政供給體制;發展普惠性民辦學校,改善和規範農民工子女學校;促進農民工隨遷子女異地中考、高考;重視改善農民工子女的學前教育;完善積分入戶制度,撤除將居住證與連續社保掛鉤,實質性地促進流動人口市民化。

  此外,我國學前教育的立法工作應儘量加快進度,以適應日益增大的學前教育需求

  流動兒童的教育是當前較為突出的教育公平問題之一。近日,21世紀教育研究院、社科文獻出版社等單位聯合發佈《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6)》(流動兒童藍皮書),對流動兒童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全方面描述。

  降低流動兒童入公辦學校條件

  目前,流動兒童總量已經較大,並呈現出一些新特徵。

  流動兒童藍皮書統計顯示,截至2015年10月1日,全國流動人口總量已達2.47億,全國每6個人中就有1個處於“流動”之中,作為流動人口子女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這兩個群體總數約1億人。

  截至2014年年底,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為79.5%,仍有超過200萬的流動兒童未能進入城市公辦學校,只能在民辦學校或者條件簡陋的打工子弟學校就讀。

  近年來,與流動兒童義務教育有關的政策和實踐都取得了進步。

  流動兒童藍皮書統計發現,從政策發展看,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要求“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疇,合理規劃學校佈局,科學核定教師編制,足額撥付教育經費,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這顯示國家提出了新的政策目標,解決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從“兩為主”轉向“兩納入”,即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範圍。

  從地方實踐來看,2008年之後,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出現整體改善和局部創新的局面,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多數省會城市流動人口以本省人口為主,解決流動兒童教育問題相對較容易,從發展簡易學校過渡到擴大公辦學校能力、納入政府管理和規劃,政府提供資助,繼而達到以公辦學校為主……各地雖開始實行積分入學、積分入戶的居住證制度,但從實踐情況看,現行積分制入學管理的可供學位數遠遠不能滿足隨遷子女的教育需求,主要面向的是高學歷的優勢人群,低學歷、低收入的農民工階層尚難以受惠。

  同時,流動兒童教育仍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對此,流動兒童藍皮書建議,需要突破計劃控制的思維定式,通過科學地預測人口,調整城市規劃,增加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供給,順應人口流動和快速城市化的大趨勢;擴大城市教育公共服務的供給,簡化和降低流動兒童進入公辦學校的條件,保障流動兒童的受教育權利;加大省級統籌,建立以流入地省級政府為主的義務教育財政供給體制;發展普惠性民辦學校,改善和規範農民工子女學校;促進農民工隨遷子女異地中考、高考;重視改善農民工子女的學前教育;完善積分入戶制度,撤除將居住證與連續社保掛鉤,實質性地促進流動人口市民化。

  “我覺得未來還是以省級政府為主來解決流動兒童的經費問題。”參與流動兒童藍皮書寫作的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教授袁連生説。

  隨遷子女學前教育缺統一管理

  流動兒童學前教育向來受人關注。

  流動兒童藍皮書認為,目前我國尚未制定全國統一的有關隨遷子女學前教育的管理規範,也未將其納入基本公共服務範疇,使得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學前教育機會難以得到保障,學前教育品質難以得到有效提升。

  據2015年在上海、廣州及重慶三地展開的調查顯示,學前教育低品質及家庭教育缺失是都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前教育兩大主要現狀。子女入園難、入園貴是各都市外來務工人員反映其所在地區學前教育存在的最大問題。

  從外部環境、園內活動場地到衛生條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所在幼兒園條件差也是一大隱患,甚至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園條件。在幼兒園師資上,呈現“力量薄弱、流動性大”的特點。調查顯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所在幼兒園的教師學歷以中專、大專為主,且不少幼兒園存在教師包班制;在高強度工作量下,教師月工資整體不高。在此情況下,教師不僅對職業身份認同迷茫,也造成教師流動性高,以上海市為例,52.6%教師的教齡為1年以下,僅10.5%的教師工作時間超過3年。

  家庭教育同樣是流動兒童的薄弱環節。

  調研組發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庭教育功能弱化對孩子的教育十分不利。一方面,家長對孩子期待很高,但因教育觀念落後,再加上綜合素質能力較低、低投入,無法提供有效的支援。另一方面,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長教養方式單一,在意結果,不注重過程,孩子在學習方面出現問題時家長往往採用説教批評方式,甚至出現打孩子的現象。如重慶市59.3%的家長表示教育方式是説教批評方式。

  流動兒童藍皮書認為,就現實需求和目前困境而言,各級政府的管理效能和行政干預力度還遠遠跟不上發展的需要,所以亟須呼籲政府從“精英優配”向“弱勢補償”轉變。建議未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前教育建設的主要對策應集中在加強各級政府主導責任;理順各級各類管理機制;提升園所內部管理水準;引導扶持,擴大普惠資源及多方協同,探索看護工作等五個方面。

  參與流動兒童藍皮書寫作的上海師範大學教授陸建非認為,我國學前教育的立法工作應儘量加快進度,以適應日益增大的學前教育需求。

  隨遷子女異地中考需求強烈

  即便流動兒童能夠接受學前教育,接下來的路也並不好走。

  流動兒童藍皮書認為,當前大部分城市的高中教育資源相對短缺,加上制度和現實環境的因素,農民工隨遷子女難在流入地繼續升學。截至2014年8月,有27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的政策。從各省市公佈的異地中考政策方案來看,隨遷子女參與升學考試的資格條件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

  中國科學教育研究院教育發展與改革政策所課題組2013年至2015年的專項調研顯示,選擇接受更高階段的教育是隨遷子女的主要訴求。

  這份調研顯示,從初中隨遷子女來看,58.2%的省內跨縣流動學生、51.8%的跨省流動學生明確希望能接受義務教育後的教育,其中有40%以上的學生明確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然而,現實中這一群體繼續接受教育的情況卻不樂觀。

  流動兒童藍皮書分析稱,異地中考政策實施困難的原因與當前的教育資源配置體制、戶籍制度、高考制度、教育評價體系等密切相關。

  流動兒童藍皮書建議,改善和促進隨遷子女異地中考,應加強教育需求情況調研,對農民工隨遷子女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科學預測流入地接納“容量”,進行前瞻性規劃,系統評估異地中考利弊情況,不斷改進高中階段招生政策;創新高中階段辦學模式,建立、完善高中階段教育成本分擔機制與投入機制等。

  “民辦打工子女學校教學品質堪憂,我們跟蹤過一所打工子女學校初二的孩子,最後只有5%左右的孩子能夠上大學。”參與流動兒童藍皮書寫作的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宋映泉説。

  異地高考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

  對於流動兒童來説,高考是最後的挑戰,異地高考的實行為流動兒童帶來了希望。

  我國于2013年開放異地高考,給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的高考升學機會。流動兒童藍皮書對此指出,分析全國各地的異地高考政策發現,鋻於各地的教育資源分佈、人口流入情況、高考競爭程度不同,我國採取“因地制宜”的方式推進異地高考,導致存在開放門檻高低不齊的問題。

  總體來看,我國實行的異地高考政策,可分為以下幾類:只開放高職報考;異地高考與人才居住證、積分入戶掛鉤;父母居住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社保+連續學籍;戶籍+學籍;父母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三年學籍;完整的高中學籍;一年高中學籍等七類。

  據流動兒童藍皮書統計,截至2012年底,我國有30個省份先後出臺了異地高考方案或過渡方案,其中,有12個地區,包括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慶、雲南,從2013年起全面開放異地高考。

  流動兒童藍皮書認為,在現行高考錄取制度下,我國開放異地高考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異地高考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卻沒有全面開放,或者開放門檻較高;人口流入較多的地方,開放異地高考的持續性存疑;西部省區面臨打擊“高考移民”的艱巨任務。

  流動兒童藍皮書還提出,要根本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從長遠來看,必須深化推進高考制度改革,即打破現有的分省按計劃錄取制度,實施基於全國統一測試的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制度,高考從現在的計劃高考變為自由高考,學生可自由選擇報考學校,也就不存在異地高考問題。“我覺得真正要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深化高考改革。異地高考問題的存在,實際上我們還是按計劃錄取,每個高校把指標分到各個省,這就形成了高考利益。”參與流動兒童藍皮書寫作的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説。

初審編輯:張益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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