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犯了錯不聽話 老師“適當懲戒”合適嗎

2017-03-18 14:49:17 來源:多彩貴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熊孩子”犯了錯不聽話 老師“適當懲戒”合適嗎。

  懲戒目的在於解決當前教師對學生“不敢管教”的問題|懲戒不是體罰|懲戒不能傷害學生身體、心理

  事件:青島出臺《中小學校管理辦法》 學校被賦予“懲戒權”引熱議

  據媒體報道,日前,青島市政府出臺地方性規章《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該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情節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分;學校的懲戒規定應當向學生公開。這是全國和地方教育法規中,首次提出“懲戒”的概念。

  此《辦法》中提到的中小學校有權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進行“適當懲戒”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贊成,認為一味縱容孩子的教育不可取,也有人提出懲戒的度不好界定,還有人擔心這或引來變相體罰的質疑而使老師不敢行使批評、懲戒的權利。

  聲音:學生犯了錯 你支援老師懲戒嗎?

  對“熊孩子”採用懲戒合適嗎?又該如何把握“適當懲戒”的度?來聽聽他們怎麼説。

  █觀點一:無規矩不成方圓 有助孩子改正錯誤

  王女士家住江北區,其孩子在上小學三年級。在王女士看來,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孩子,學校採取適當懲戒是合適的。如果孩子犯了錯而沒有受到相應的批評教育,那就是溺愛和放縱。相反,在老師適當的懲戒教育下,有助於孩子認識和改正錯誤。

  “無規矩不成方圓。”在沙坪壩區某中學教書多年的李老師表示,《辦法》賦予學校對學生的“懲戒權”,為老師對學生進行正常批評教育提供法律法規支撐,同時也督促學生們自覺遵守紀律。

  █觀點二:懲戒尺度不好把握 或造成相反效果

  家住沙坪壩區金象左右小區的周先生説,他孩子正在上中學。他認為,現在中小學生的思想比較獨立早熟,如果懲戒的尺度把握不好,可能起到相反作用,易導致孩子的逆反心理。

  在重慶銀行上班的李女士則直言,現在一些學生心理較脆弱,被批評教育後可能出現極端行為,這樣哪個老師還敢懲戒?

  從事小學教育10多年的張老師也擔心,如果懲戒的界線不明,懲戒實施起來不注意就會被家長認為是體罰或變相體罰,因此懲戒執行起來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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