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孩子能否做主 專家:符合心智標準是關鍵

2017-03-16 10:41:28 來源:中工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8歲孩子能否做主 專家:符合心智標準是關鍵。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昨天(15日)表決通過民法總則,這標誌著我國編纂民法典的進程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作為民法典的開篇之作,民法總則在民法典中起著統領性作用,規定了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

  可以説每個人從生到死,甚至從生前到死後,每時每刻都和民法發生著密切的關係。這部承載了厚望的民法總則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8歲的孩子能做主嗎?

  上二年級的大寶把媽媽的珍珠項鍊拿走送給女同學做生日禮物,這是家長花三個月工資買的,家長讓孩子明天找同學要回來,這送出去的東西還能要回來嗎?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專家孫憲忠分析,最後能否生效要看是否符合他的心智標準,如果不符合,可以撤銷,宣告無效,比如分房屋財産、簽大的合同不可能,這不符合他自己的心智標準。

  符合心智標準是關鍵。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郎勝介紹,比如家長給他五塊錢,今天學校要收費,帶給老師,他沒交不能説無效。門口有賣冰棍兒的,他到門口買了,這和他能力、智力相當。

  胎兒的權利有多大?

  有人拿出家裏的兩幅古董字畫送給未出生的胎兒,胎兒能收這麼貴重的禮物嗎?

  民法總則第十六條: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軼表示,別小看這肚子裏的寶寶,他的權利也不小。關於胎兒進行遺産繼承問題,在現行的繼承法中已經有相應規定,即關於胎兒特留份的規定,但此次民法總則中在遺産繼承、接受贈與後,有一個“等”字,對胎兒利益進行保護並不僅僅局限于明確進行列舉的遺産繼承和接受贈與。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民法總則》裏所確立的保護胎兒利益規則,對胎兒的保護範圍、保護程度都超出了現行民事法律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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