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佈《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進行了全面部署。2017,山東省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將一本、二本合併批次錄取。合併批次後,具體的錄取細節,《通知》中作了新規定。合併批次後,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不得低於合併批次前。
《通知》規定,進一步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對於自主招生等招生類型,上海市、浙江省要依據往年錄取情況合理確定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有關高校要將錄取優惠方案調整為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增加一定分值,達到要求的考生予以錄取。2017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要積極借鑒試點經驗,結合本地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研究制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報經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佈。
同時,改進投檔錄取方式。進一步推進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有關省份要科學、合理地安排考生志願(包括徵集志願)填報方式、時間、辦法及錄取工作流程。加強政策宣傳,指導考生合理填報高考志願,努力提高考生志願滿足率。合併本科批次的有關省份,要根據本地實際,合理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不得低於合併批次前的相應要求。
進一步強化招生工作規範管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準運動隊、高水準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資格考生資訊和錄取要求須及時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要求嚴格執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今年新增加了4個禁令,均與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有關,分別為: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開展與自主招生掛鉤的考核活動;開展特殊類型招生的高校不得委託個人或仲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或將審核、考試、選拔等工作下放至學校內設學院(係、部等部門)獨立負責;不得未經考核發放專業合格證或圈定合格名單;高校、內設學院(係、部等)及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
在促進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方面,要求逐步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的渠道。各地要結合實施情況,進一步完善實施區域劃定、考生資格認定等相關政策措施,會同公安等部門,優化資格審核程式,為考生提供更加簡便、有效的報考服務。有關高校要充分考慮農村學生特點及相關地區基礎教育實際,簡化招錄程式,探索適合農村學生的招生辦法,努力完成招生任務。有關工作具體安排另文部署。
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各地要進一步完善高考報名條件和辦法,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部分特大型城市要按照戶籍制度改革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措施辦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履行監管職責,會同公安部門加強對“高考移民”的綜合治理,防範和打擊違法違規跨省(區、市)獲取高考資格的行為,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有序。(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郭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