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説比賽打不贏就不發畢業證,雖然我們各科考試都通過了,但學校就是不發畢業證。”近日,鄭州大學體育學院畢業學生何樹(化名)向記者反映説。
學生:考試合格卻拿不到畢業證
何樹,是鄭州大學體育學院的一名2016級網球專業的畢業生。他告訴記者,自己在校期間,沒有受到處分也沒有挂科,並且自己畢業資格審核表上,也明確自己符合畢業條件及學位授予條件,但是卻因學校組織的通級賽沒有過而拿不到畢業證和學位證。
“在我的畢業資格審核表上面寫的很清楚,而且還加蓋有學校公章,全部都合格,為什麼學校還不給我畢業證,拿不到畢業證就沒有辦法去找工作應聘啊。”何樹説。
按照常理來説,通級賽沒有過,那補考考過了不就可以了嗎?但是何同學説,這個通級賽是按照名次來劃分通過率的,只有打贏比賽排名靠前才能通過考試。
對此,何樹無奈地説,上學期得知通級賽沒有過,專門參加了學校組織的補考,但可惜還是沒贏,“學校説了,打不贏就過不了通級賽,也就拿不到畢業證。”
校方:實施“通級賽”是為了督促學生體育鍛鍊
23日上午,映象網記者來到了鄭州大學體育學院,據該學院教務處李副處長介紹,在學校體育專項類的考評內容上,確實是有這樣一項規定。
“通級賽相當於針對專項的一個結業的考試,沒有通過比賽的,畢業手續就無法辦理。”李副處長表示,比如體育類的個人項目,羽毛球、網球,學校每個學期會組織整個係的學生的一個比賽,按照比賽結果取一定的名次。
另外,李副處長還介紹説,當時對何樹這批學生首次實行通級賽考試結果和畢業證掛鉤時,主要是為了督促學生在校內加強體育鍛鍊。
“16年畢業的學生屬於新政策實施後的第一批,最近也有一些學生向學校反映此類情況。”李副處長表,目前學校也正在和學生積極協商,儘快也會拿出一個合適的解決辦法讓學生們順利拿到畢業證。”
法律專家:學校無權不予發放學歷證書
對此,一些法律專家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教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剝奪,該受教育權包含平等獲得教育及受教育後獲得相應學歷、學位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的規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享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産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法律專家認為,學生在完成學歷教育後,學校無權不予發放具有法律效力並得到社會認可的學歷證書,考試只是教育過程中的一種考核,不能代表是否完成學歷教育。因此發生學歷證書被扣發的,可以提出相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