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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上學的問題,從來都會引起相當多的話題。2月22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裏面明確提到,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也就是説,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學入學鐵定的截止日期了。
關注
小學入學年齡由各省統籌確定
以往,有一個讓所有媽媽都犯愁的問題:教育部門規定,8月31日前滿6周歲的兒童可以上小學,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因此,媽媽們最怕生到處女座(出生於8月23日到9月22日)寶寶,甚至有的趕在9月1號前剖腹産,就怕寶寶晚上學一年。
那麼,教育部的這個文件,會讓這個現狀有所改變嗎?
家長看法不一
一石激起千層浪,
儘管各省目前沒有明確説法和新政策,
但家長們對此已是極高的關注度。
“遲一年上學,是最幸福的一年”
廣州蔡女士的女兒涵涵目前就讀華景小學,因孩子出生在2006年10月,涵涵比同年出生的幾個小夥伴晚了一年上學,她多讀了一年幼兒園,在近7歲的時候讀的一年級。
如今對於一年級就讀截止年齡可能有變動的話題,她認為,無論將截止時間定在9月1日前或者是12月31日前,“都會有家長糾結,不滿”。但從內心來講,孩子真正上了小學後,她感覺,功課、考試等壓力接踵而來,“就現在的小學生現狀而言,8月31日後出後的小朋友遲一年上學,其實是名正言順、最幸福的一年。
“12月31日,比較合乎情理”
林女士的女兒甜甜就讀5年級。因為女兒是10月初出生的,當年為了孩子是否提早一年讀書,好一番糾結。
甜甜出生在2005年的10月初,2011年5月,林女士面臨孩子是否報讀一年級的問題。如果要報家附近的公辦小學,孩子年齡沒滿7歲,報不了名。如果一定要讀,選一家民辦小學讀一年,才轉入公辦。“花錢讀一年,打聽了一下,學費要1萬多元,”林女士説,讀一年後,再轉入公辦,手續也複雜。可是如果不讀,她又覺得有顧慮“比同年的孩子晚了一年才上學,很吃虧。”
糾結了大半個月,多方打聽、嘗試後,她最終才是放棄了,選擇讓孩子多上一年幼兒園。
2012年9月,甜甜報名讀書了。這幾年走過來,林女士感觸頗深,孩子並非“學霸”型,平日的功課,多數時候需要家長監督、輔導,一旦某個階段放鬆了一陣,孩子的學習成績就下滑。如今回想起當年晚一年上學的決定,林女士覺得很慶倖,“如果真提早了去讀書,很難想像孩子學習怎麼跟得上!”
如今,對於教育部新出來的通知,她的意見是,支援放寬截止年齡,“12月31日,比較合乎情理,讓同年出生的孩子,可以同年上學。
“不管定哪個時間,都有人不滿”
吳女士的孩子才1歲多,但她對入學年齡的問題也在密切關注。“有家長説1231好,可我女兒是1月的,差不了幾天,怎麼辦?我也不想晚一年上學。”吳女士認為,831是一個維持多年的鐵律,家長們也早已習慣。如今這個鐵律有了鬆動的可能,這是好事。但究竟怎麼確定?截止時間定在什麼時候?感覺眾口難調,“不管定哪個時間,都有人不滿,還是不變算了,大家都能接受。”
“維持原狀可能性大”
準媽媽劉女士對此也十分關注,她覺得,儘管教育部給出了大方向,讓各省有了選擇的自由度,也讓就讀一年級的截止時間有了鬆動的可能,但估計短期內難以給出明確的説法,“維持現狀可能性大”。
“隨著二胎時代的到來,學位越來越緊張,如果要變動,牽涉面很大,有關部門必須進行一番摸底考察,如適齡兒童現在是多少?未來是多少?學校夠不夠?硬體軟體如何?老師數量、品質如何等等,這些都要統籌考慮和安排,不是説變就變。
老師看法:不支援調整“孩子讀書年齡,不能再提早了”
肖老師(廣州天河某小學老師):
831這個時間點,挺好,建議不要調整了。
以前,孩子都是7歲上學,相比而言,如今的孩子6歲上一年級,已經提早了整整一年了。我帶過不少一年級,個人感受是:同一個班裏,相差幾個月大的孩子,在知識的接受程度、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比如同年8月底出生的的孩子,比起1、2月的孩子,普遍有差距。有的孩子年齡小,接受能力差,學習跟不上,對個人自信心是個很大的打擊。對這些孩子,老師不得不單獨輔導、開小灶。
另外,從生活自理能力來説,有的孩子太小了上學,還會發生尿褲子等行為,也就是説,老師們不但要上課、教知識,還要在生活上照料上投入精力,這無論是對孩子還是對老師,都帶來了很大壓力。
我的孩子出生在10月,我沒有設法讓他早一年讀書,而是近7歲才上學。這個年紀讀一年級,非常合適,他的接受能力比很多同學要強,學習上從來不用操心,自己也很自信。所以我覺得,還是應該遵循孩子身心發展的自然規律。如果真要調整到1231,弊大於利,孩子讀書年齡,不能再提早了。
“不支援調整到12月31日”
某小學一年級級組老師:
該小學一年級級組的眾老師們對此態度一致:不支援變動,更不支援調整到12月31日。
老師們認為,將入讀時間再往前推,孩子的生理、心理條件都未準備好,“一年級的系統化學習,對於不滿6周歲的孩子來説是比較難完成,無論是從握筆、專注力、模倣力、理解力等方面考慮,“實在不適合再提前入讀年齡”。
“8月31日前須年滿6周歲才能入學”的規定從何而來?
我們先來看看教育部的《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説了什麼: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
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對於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其實,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的有關規定,在《義務教育法》裏早有規定。但具體到“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的説法,還是較為少見。
我們先來梳理一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986年施行,2015年修訂)
凡是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7周歲入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
(根據《義務教育法》制定,1992年實施)
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以及因緩學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在校年齡,由省級人民政府依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和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盲、聾啞、弱智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在校年齡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