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學生放學後可“校內託管”財政負擔費用

2017-02-15 10:17:01 來源:多彩貴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南京小學生放學後可“校內託管”財政負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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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學回家”這一小學生行為規範,正在江蘇南京悄然發生改變。

  今年2月6日,南京市教育局等多個單位聯合發佈文件稱,自2017年春季學期第二周開始,南京市內所有小學試行“彈性離校”制度,即學生在放學時間仍可在校內逗留,學校將安排值班教師提供“託管”服務。

  南京教育部門此舉,引發輿論關注,部分學生家長對其實施效果和安全保障提出質疑。對此,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處向新京報記者回應稱,政策制定初衷,是為“免除家長後顧之憂”,在提出“彈性離校”申請時,學生家長需證明自身不具備按時接送條件,並得到校方批准。而如果學生在校內託管時出現安全問題,學校方面將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優先滿足留守兒童等困難學生

  春節後,南京市多部門下發的一份文件,將不少家庭普遍存在的“接送難”問題,推到了臺前。

  新京報記者在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看到,今年1月,南京市教育局、財政局、人社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小學“彈性離校”工作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文件中稱,“凡正常放學後按時離校有困難的小學生,由家長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自願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准後均可延時離校。”

  所謂“彈性離校”,指學生在放學時間,可以繼續在學校教學區域逗留。在此基礎上,學校也將為這部分學生提供託管服務。而在此之前,這類服務通常由校外商業性質的教育輔導機構承擔。

  多名南京當地媒體記者向新京報記者證實,文件於今年2月6日,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向各相關單位轉發,並擬於2017年春節學期開學後的第二周開始實施。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處一名工作人員則表示,今年南京市小學定於2月12日報到,2月13日正式開學。也就是説,“彈性離校”新政,將於2月20日正式施行。

  上述工作人員同時透露,新政的實施範圍包括南京市範圍內所有公辦及民辦小學,優先安排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以及殘障學生、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對於“確有困難的中高年級學生”,學校也相應提供延時照顧服務。

  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處一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介紹,由於目前尚未開學,相關文件通知將由各學校在開學後,統一向家長傳達。有需求的家長,在向子女所在班級班主任提出申請後,經校方同意後即可以實施“彈性離校”。

  “在這個過程中,家長需要證明自己確實不具備按時接送的條件,比如夫妻雙方是雙職工,沒有老人幫忙接送等。”上述工作人員表示。

  出發點為“解決家長後顧之憂”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放學後按時回家”一條赫然在列。放學後不回家,繼續在校內逗留,南京市教育部門為何推出“彈性離校”?在《指導意見》中,將這一政策的出臺背景表述為“緩解部分學生家長接孩子難問題,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提升教育滿意度。”

  南京市一名小學教師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全市的小學放學時間,大約在下午4點至4點半,對於身為上班族的父母來説,顯得“過早”,如無法請假,則不得不動用老人進行接送。她表示,也正因為此,校外産生了龐大的託管市場。一些私人性質的“託管班”統一將孩子接至營業地點,並負責看護學生做作業等。“這些託管班本身品質參差不齊,大部分從業人員沒有教師資格證,一些甚至還存在安全隱患。”上述小學教師稱,實施“彈性離校”後,這些校外託管班將受到不小的衝擊。

  南京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強調,出臺上述政策,出發點是為了免除家長的後顧之憂,校外“託管班”的利益“不在教育部門考慮之列”。“教育部門聽到家長的呼聲,同時也為學生安全考慮,所以實行校內託管。”這名工作人員介紹,“彈性離校”並不意味著可以在校內無限期逗留。“是有一個時間限制的,冬季原則上最遲到下午5點,非冬季原則上為6點。”

  焦點1

  “校內託管”由誰買單?

  全部由財政支援,家長無需付費

  在南京市教育局出臺的《指導意見》中,要求學校“合理安排專人照管學生自行復習、作業、預習和課外閱讀”,而此前,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校外商業機構針對小學生推出的類似託管服務,收費普遍在每月2000元以上。

  學校變身託管機構,所産生的費用由誰來買單?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處強調,這部分費用將由財政支援,學生家長無需額外支付。此外,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搭車”進行其他有償服務。

  新京報記者從南京市教育局獲悉,2017年,南京市財政安排“彈性離校”市級專項獎補經費,分為補助和獎勵兩部分。補助經費根據當年春季、秋季學期各區實際參與“彈性離校”的學生人數按比例補助到區。獎勵經費根據各區“彈性離校”工作實效劃撥到區。此外,南京市屬各區“應安排專項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主要用於‘彈性離校’工作相關消耗品購置、場地使用、購買社會服務、人員補助等”。

  焦點2

  出現安全問題誰來擔責?

  教育部門稱學校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在具體實施中,負責對學生進行看護的專門人員,原則上由各學校自行安排。既可以是專任教師,也可以由志願人員和外聘人員等承擔,此外,學校亦可以使用社區管理、學校參與的組織模式。

  由於校內託管時段,均為放學時間,在此過程中,如果學生出現安全問題,由誰擔責?對此,教育專家熊丙奇表示,即便是在放學時段,並且學校未對參與託管學生進行收費,但由於問題發生在校園內,學校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在新京報記者的採訪過程中,部分學生家長也對安全問題表現出擔憂。對此,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彈性離校”實行校長負責制,“確保學生安全”。

  對於如何保證“彈性離校”制度,不演變為“變相補課”的問題,南京市教育部門稱,將對相關學校“嚴加管理”,並歡迎市民舉報。

  焦點3

  是否會加重教師負擔?

  教育部門稱會科學排班,同時鼓勵志願者參與

  在部分網友看來,“彈性離校”制度的推出,儘管“解放”了家長,但是由於學生在校時間增加,無形中增加了教師的負擔,最終會影響教學品質。採訪中也有不少教師表達了類似的擔憂。

  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南京市教育局初等教育處的工作人員對此進行了回應。他表示,由於校內託管産生的費用,由財政負擔,因此,對於參與校內託管的教師,校方會發放相應的補貼。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在職教師在放學後參與託管,原則上由各學校自行排班,會考慮到科學性,儘量減少對於日常工作的干擾。

  此外,南京市教育局明確鼓勵退休幹部、退休教師、學生家長和高校師生等以志願服務形式參與其中,學校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和誤餐補貼等。

  在職教師並非校內託管的唯一師資來源。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南京教育部門還將與社區合作,充實“看護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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