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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呆老人賤賣房子,購房人是騙子?癡呆老人賤賣房子,老李今年81歲,房子位於長沙市中心,80多平方米,早年花13萬多買下的,後來升值到近60萬,卻在2012年被他以29萬的低價賣出。兒子李俊帶父親到醫院做檢查,老人被診斷出患了老年性癡呆。之後,法院委託司法鑒定中心做出鑒定,確定老人目前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不宜再做出與他智力不符的決定。
長沙城區8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八旬老人以29萬的低價出售,急得兒子打官司討回。因為老人被診斷患了老年性癡呆,他兒子認為簽訂的合同無效,應予以撤銷。近日,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公佈了該起案件,因購房合同顯失公平,法院依法撤銷了該合同。
癡呆老人賣房子
合同效力引質疑
老李今年81歲,房子位於長沙市中心,80多平方米,早年花13萬多買下的,後來升值到近60萬,卻在2012年被他以29萬的低價賣出。2013年6月,兒子李俊得知此事後,請假從上海回到長沙家中,卻發現房産證已經不見了。
“房子已過戶到他人名下,但房款只拿到了10萬元。”2013年8月,李俊將房屋買方張林告上法庭,想要回房子。期間,李俊還帶父親到醫院做檢查,老人被診斷出患了老年性癡呆。
之後,法院委託司法鑒定中心做出鑒定,確定老人目前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不宜再做出與他智力不符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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