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濱州市出臺新規:殘疾兒童可享15年免費教育
日前,記者在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改善困境兒童的生存、發展條件,解決困境兒童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提升困境兒童的基本保障水準,濱州市于6月份出臺了《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目標建立健全與濱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基本形成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格局。
完善困境兒童生活保障,提高困境兒童醫療救助水準
所謂困境兒童,包括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以及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
《意見》明確要求,要完善困境兒童生活保障。對於失去父母、搜尋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全部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範圍。在此基礎上,將因父母重度殘疾、服刑、受艾滋病影響這三類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納入孤兒保障範圍,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參照社會散居孤兒執行。具備勞動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在全日制學校繼續就讀的,發放不低於6個月的基本生活費後,自下月起停止相應福利保障待遇。對於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於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對於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家庭的兒童,按規定實施臨時救助。
同時,將強化醫療保障,提高困境兒童醫療救助水準,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困境兒童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和封頂線。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兒童、重度殘疾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補貼。對於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完善居民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加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實施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將困境兒童優先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形成困境兒童醫療保障合力。
確保困境兒童及時入學和不失學,給與困境兒童就業救助
《意見》要求,要推進教育保障,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確保困境兒童及時入學和不失學,依法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教育資助政策,為殘疾兒童提供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5年免費教育。對於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駐人口隨遷子女,要全面落實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深入推進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支援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園許可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開展學前教育,支援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為社會殘疾兒童提供特殊教育。
提升康復服務保障,發揮市兒童福利院在兒童保護中的“兜底”作用和對殘疾兒童“養治教康”的專業優勢,積極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養育輔導、特殊教育、康復訓練等服務。繼續開展以“築夢添翼、護航殘兒”為主題的政府兜底免費替代養護困境殘兒活動。建立殘疾兒童篩查資訊共用機制和殘疾報告制度,確保殘疾兒童能夠得到早篩查、早發現、早診斷、早康復。
此外,還將加強就業住房保障。對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困境兒童,通過提供免費公共就業服務、促進企業單位吸納就業、鼓勵靈活就業和自謀職業等辦法,給予就業救助。對於有房産的困境兒童,監護人要幫助其做好房屋維修和保護工作,不得侵害未成年人財産權益。對有困境兒童的農村危房戶,要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
強化監護責任機制,構建四級聯動的困境兒童保障服務工作體系
《意見》還明確指出,要強化監護責任機制。對於失去父母、搜尋不到生父母的兒童,納入孤兒安置渠道。對於依法收養的兒童,民政部門要完善和強化監護人撫養監護能力評估制度,落實妥善撫養監護要求。對於父母沒有監護能力且無其他監護人的兒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兒童,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全面開展未成年人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工作,對問題家庭進行排查摸底和監督干預,對於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依法進行處理。
同時,要構建市、縣(區)、鄉鎮(街道)、村(居)四級聯動的困境兒童保障服務工作體系。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面向城鄉困境兒童的安全保護機制,要依託兒童福利機構、救助保護機構等,建立具有臨時庇護、收留撫養、福利服務等功能的全方位服務網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翔實完備的困境兒童資訊臺賬,實行動態管理。村(居)民委員會要設立兒童關愛聯絡員、兒童福利督導員或兒童權利監察員,負責困境兒童保障政策宣傳和日常工作。
此外,還將優化兒童關愛保護機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監測預防、發現報告、幫扶干預”聯動反應機制,形成“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格局。鼓勵黨政機關、企業、社會組織等開展聯繫幫扶困境兒童活動,幫助困境兒童排憂解難。大力培育引導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心理疏導、精神關愛、家庭教育指導等服務,引導社會各界共同關心、關愛困境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