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孩玩遊戲打賞主播 3個月偷偷花11萬多元

2017-06-08 09:03:38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昨日,本報A6版報道了一名初中生破解密碼偷偷花掉4000多元玩遊戲一事。而鄭先生昨日反映,他11歲的女兒3個月內偷偷花掉11萬多元,用於遊戲充值、打賞主播以及發送網路紅包。
原標題:11歲女孩玩遊戲打賞主播 3個月偷偷花11萬多元

  昨日,本報A6版報道了一名初中生破解密碼偷偷花掉4000多元玩遊戲一事。而鄭先生昨日反映,他11歲的女兒3個月內偷偷花掉11萬多元,用於遊戲充值、打賞主播以及發送網路紅包。心理專家表示,類似事件在全國各地頻頻發生,其實和家長與子女之間缺乏溝通交流有很大的關係。

  家長:

  小孩3個月內消費11萬多元

  鄭先生來自四川,在福州從事土工工作,收入不太穩定。幾年來,他和妻子辛苦工作勤儉節約,好不容易攢下十幾萬元,原本打算回老家買一套房子,可如今這個願望落空了。

  原來,這段時間鄭先生經常收到一些消費短信,但他沒有放在心上。六一兒童節那天,他連續收到幾條大額消費短信,他才緊張起來。“我沒什麼文化,不太懂這些,所以去問朋友,他們説問題很嚴重,讓我趕緊去銀行查一查。”這一查可把鄭先生嚇了一跳,卡裏將近13萬元存款只剩下1萬多元了。起初他以為銀行卡被盜刷,經過一番調查,發現11萬多元被讀六年級的女兒小佳花掉了。

  多年積蓄就這樣沒了,鄭先生夫婦欲哭無淚。追問之下,小佳坦言,她之前偷偷將父親的銀行卡賬號綁定微信,3個月內將裏面的錢用於三項消費:一是一款手機熱門遊戲的充值;二是在一個直播平臺打賞教人玩遊戲的主播(4萬多元);三是給同學和網友發紅包(將近2萬元)。

  通過一番努力,鄭先生已基本將女兒發給同學的紅包追了回來,但其他款項追討難度很大。“目前和直播平臺已有初步接觸,對方要我們出示確鑿證據,否則無法退款。”鄭先生説。

  北京盈科(福州)律師事務所任林鵬律師認為,相比15歲初中生小新的事件,此次事件中女生年齡更小、消費金額更大,表面看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應該屬於無效的民事行為。儘管如此,可能也存在取證難的問題。

  專家:

  孩子非理性消費家長難辭其咎

  這幾年來,類似“熊孩子”背著家長大額消費的事件屢屢發生。去年4月,閩侯一男孩偷用母親賬號,花費3萬元在直播平臺打賞主播。今年5月,福州一名四年級女生偷用母親支付寶賬號,充值4萬元打賞主播。對此,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吳葳認為,這與家長子女之間缺乏有效溝通有很大的關係。

  吳葳説,如今城市生活壓力較大,許多家長忙於工作,卻疏忽了與孩子的溝通交流,不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狀態。一些家長甚至不懂如何與孩子交流,存在巨大的代溝。從這兩個案例來看,孩子均來自農村,隨父母來到福州上學。相比城裏的孩子,農村的孩子在家庭經濟、閱歷見識等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會産生一些自卑感,而且課餘生活可能也沒那麼豐富。父母為了養家糊口,且本身文化程度可能也不高,既沒時間也不善於與孩子溝通。為了讓自己向身邊的城市孩子看齊也好,或是打發課餘時間也罷,農村孩子會想方設法從其他渠道獲得一定的成就感和滿足感,例如在網路遊戲中,通過花錢購買裝備取得“成就”,這樣既可以享受到現實生活中難以獲得的滿足,也可以與城市孩子産生共同話題。再加上一些孩子自律性比較差,如果父母未及時發現並制止,即使明知自己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仍會深陷其中。

  針對這樣的“網癮”,吳葳建議,首先對於孩子的一些請求,家長不要一味拒絕,應該適當滿足並進行解釋教育。否則,孩子在多次被拒絕後,可能會出現背著家長自行去獲取的情況,在沒有家長的理性引導下孩子容易無法自拔。其次,家長應該多帶孩子走出家門,哪怕是到戶外走一走也可以,領略自然風光,拓展社會見識。再次,可以陪孩子到圖書館看書,甚至陪孩子一起玩遊戲,了解孩子的喜好並進行引導。

  □他山之石

  遊戲企業違規 最高或罰50萬歐元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逐步完善規章制度,限制未成年人在網路遊戲中的遊戲時間以及非理性消費。然而,目前一些規定只是建議性質,且沒有具體的約定,這給遊戲企業留下可操作的空間。此外,因為違規成本較低,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些遊戲企業仍會“頂風作案”。而在其他國家,會對違規企業進行重罰,而且明確限制了消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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