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主播就掙錢只是傳説 半數人月收入千元以下

2017-03-15 09:31:09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3月11日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網路主播的實際收入與社會上炒作的所謂高收入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當主播就掙錢,只是傳説。
原標題:當主播就掙錢只是傳説 半數人月收入千元以下

  3月11日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網路主播的實際收入與社會上炒作的所謂高收入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當主播就掙錢,只是傳説。據最新調研顯示,半數網路主播月收入千元以下,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過萬元。

當主播就掙錢只是傳説 半數人月收入千元以下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網路執法隊隊長沈睿向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介紹,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與團北京市委開展的調研顯示,33.1%的網路主播月均收入在500元以下,14.6%的網路主播月均收入為500至1000元,15.9%的網路主播月收入在1000至2000元,18.0%的網路主播月收入在2000至5000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為5000至1萬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萬元以上。

  “當主播就掙錢,那只是一個傳説,以此為職業,要慎重考慮。”沈睿介紹,網路直播行業呈現“三個年輕”的特點:一是企業年輕,多數企業成立於2015年和2016年,高管和主要運營人員的平均年齡為28歲以下;二是主播年輕,20至30歲的主播佔90%以上;三是直播內容迎合年輕人的口味,話題設置圍繞青年喜好展開,一些網紅主播在青少年群體中具有一定的號召力。

  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資訊處處長王松介紹,目前網路直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有些網路直播平臺和主播,為了經濟利益,不惜以身試法,製作傳播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污染網路文化環境,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近一段時間以來,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了大量反映網路直播問題的舉報。根據這些舉報,查獲了一批網路平臺及主播製作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的案件。

  今年1月,群眾舉報稱“夜魅社區”平臺存在色情表演等違法行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會同朝陽區公安分局網安大隊,對北京久通線上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的手機客戶端“夜魅社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利用APP“夜魅社區”從事網路直播業務,平臺大量主播在直播表演中含有淫穢、色情內容。

  依據《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今年2月27日,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對北京久通線上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8218.07元,罰款30000元,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夜魅社區”直播平臺被責令關停,涉嫌從事色情表演的主播將被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些直播平臺企業出於融資上市的目的,通過搞事件行銷、製造轟動效應來提高所謂的下載率,通過炒作色情、低俗事件以求在短時間內提高企業曝光度,用違反社會公德的方式方法去迎合資本、實現融資,造成惡劣影響。”沈睿説,對青年思想的引導、行為的規範,是直播企業的社會責任,也是執法人員的歷史擔當。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