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給主播打賞花25萬:家長請看好自己的手機

2017-02-21 09:49:59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熊孩子給主播打賞花了媽媽25萬元  當家長的請看好自己的手機  -本期策劃王琪鵬  家住上海的孫女士,女兒今年13歲,課餘時間經常玩孫女士的手機。
原標題:熊孩子給主播打賞花25萬:家長請看好自己的手機

  熊孩子給主播打賞 花了媽媽25萬元

  當家長的請看好自己的手機

  -本期策劃 王琪鵬

  家住上海的孫女士,女兒今年13歲,課餘時間經常玩孫女士的手機。前段時間,孫女士突然發現自己的25萬元存款“不翼而飛”。再三追問之下,女兒承認一直在用媽媽的手機玩直播,並經常給自己喜愛的網路男主播“打賞”。每一筆消費少則幾百,多則數千,為避免被發現,每次匯款成功後,她都會悄悄地將提示短信刪除。

  孩子抱著大人的手機玩,已經成了家庭中司空見慣的場景,許多家長對此不以為然,也不加阻攔。而在寒假期間,類似孫女士的遭遇頻頻發生,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家長抱團維權的情況。

  13歲女孩倆月敗光父母25萬

  1月30日,孫女士打開微信,意外發現微信錢包裏少了2萬元。再一查微信支付綁定的銀行卡,裏面的23萬多元也沒有了!孫女士立刻打開支出明細,發現從去年12月開始,她的賬戶每天都有兩三筆支出,每筆支出的金額在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最多的一次,竟高達9500元。

  孫女士發現,這些錢都轉給了騰訊公司。在孫女士夫婦的追問之下,13歲的女兒小卞承認,是她偷用家長的手機,並通過騰訊“全民K歌”APP購買了大量“K幣”,打賞給了一位名叫“楊光”的男主播,同時也在該男主播的QQ粉絲群中撒了多個紅包。

  據統計,小卞為打賞男主播共花費人民幣21萬餘元,還在QQ粉絲群中發了4萬餘元的紅包,總共花費25萬多元。

  原來,這位男主播與小卞是虛擬的“師徒關係”。據小卞説,要成為師徒關係需要送兩架“飛機”,一架“飛機”需要花費6666“K幣”,也就是666.6元,兩架“飛機”就是1300多元。並且,男主播還經常要求小卞給他打賞,甚至一次就開口要兩萬“K幣”。由於每次打賞小卞都會把消費提示短信刪除,直到事情敗露,孫女士才發現女兒的“秘密”。

  小卞是如何拿到家長手機呢?據小卞説,班上有個家長微信群,每天的作業都是發在群裏,她經常問媽媽要手機做作業。而媽媽的微信支付密碼,則是她自己用手機解鎖密碼試出來的。

  事後,孫女士夫婦選擇了報警。然而,雖然小卞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小卞是主動送禮物給男主播的,期間並未發生任何詐騙行為,公安機關並未受理此案。25萬元鉅款到底能不能追回,就成了一個問題。

  7歲男孩玩手遊一週花掉四千

  北京市民房女士也遇到了類似的事情。春節前,她在用微信支付一筆數千元的大額消費時,發現賬戶餘額不足。點開消費記錄,她發現自己的賬戶在一個星期內消費了近4000元,購買的全都是一款手機遊戲裏的“寶石”。“這幾十筆消費最少的6元錢,多的600多元。”

  通過和微信客服聯繫,房女士確認這些錢都是玩遊戲花的。最後7歲的兒子承認,他最近在用家長的手機玩一款名為“部落衝突”的遊戲,“寶石”則是遊戲裏面的虛擬道具。最初,他都是幾元、幾十元的小額消費,但隨著對“寶石”的需求越來越多,消費也越來越高。最多一次,一天就消費了2992元。兒子説,這些消費都沒有提示資訊。房女士説,他的微信賬戶裏有一萬多元,如果不是在支付大額消費時發現餘額不足,她還蒙在鼓裏。

  7歲的孩子,為什麼會有家長的支付密碼呢?房女士説,因為孩子小,所以她平時用微信支付輸密碼時,並沒有特意地避開孩子。而且她的密碼也很簡單,就是家裏電話號碼的頭六位數。

  房女士認為,7歲的孩子對錢沒有概念,家長對此也不知情,遊戲運營方應該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將孩子玩遊戲産生的消費退回。她向手機客服反映了這個情況,對方要求她拿出證據表明遊戲是孩子玩的,而不是大人玩的。房女士説,她和丈夫都不會玩手機遊戲,消費記錄上的時間絕大多數都是早上7點鐘左右,這正是他們送孩子上學的時間,由此可以證明是孩子在路上玩的。並且,有一回孩子把手機偷偷帶到了學校裏,他們發現後,對孩子進行了嚴厲批評。

  房女士承認,作為家長,他們有監護的缺失,但是他們對孩子花錢買“寶石”的確不知情。而且,他們也沒有看到相關的消費提示,所以未能及時制止。“只要有一個提示,我們就會發現這事,但是我們沒有看到任何的提示。”對於能否如願追回這筆錢,房女士心裏也沒底。

  家長呼籲給手機遊戲加把“鎖”

  記者發現,孩子拿著家長的手機進行高消費的例子屢見不鮮,尤其是寒假期間,這種案例出現了井噴式的高發。在許多案例中,都出現了孩子偷偷刪除消費提示短信的情節。

  湖南寧鄉的周先生因為春節期間家裏來的客人多,他沒時間陪孩子,便把手機給8歲的兒子玩。沒想到僅1月25日、26日兩天,孩子玩手遊就花掉了他一年的積蓄。

  春節期間,廣東中山一名三年級的小學生用家長的手機購買遊戲道具,一週的時間內,他通過手機支付,花了1.6萬餘元。

  還是春節期間,山東萊蕪一個6歲男孩用家長的手機玩手遊購買遊戲裝備,6天時間花掉了5萬多元。

  有家長認為,遊戲運營方、直播平臺應該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防止未成年人使用家長手機高消費情況的發生。在國務院法制辦日前公佈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送審稿)》中,也有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點至8點期間使用網路遊戲服務的規定。

  在此背景下,2月16日,騰訊上線了“騰訊遊戲成長守護平臺”,該平臺具有實名認證並綁定未成年人遊戲賬號、子女登錄遊戲及消費實時提醒、消費額度設置、遊戲登錄時段設置、一鍵禁止遊戲等功能。通過該平臺,家長可一鍵禁止孩子玩遊戲,還可以查詢孩子賬號最近7天的遊戲消費記錄。

  雖然孩子玩手遊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控制,但也有手機遊戲從業者認為,孩子拿家長手機玩遊戲的情況沒有辦法阻止,只能靠家長防範。

  對待手機,家長應轉變觀念

  為何孩子用家長的手機玩遊戲,很容易出現高消費的情況呢?有家長分析,孩子對錢沒有概念,加之手機支付並不是現金交易,體會不到“痛感”,所以孩子經常會“剎不住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致誠公益律師武婕告訴記者,家長要求返還孩子的消費,這在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難度。根據《民法通則》,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只有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才能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而,對於未成年人發生的重大的贈與,是要有父母的追認才算有效,否則可以要求返還。但是,家長必須要舉證這些的確是孩子的行為。從現實的角度看,由於家長很難證明是孩子所為,要求返還這些鉅額消費存在很大難度。

  另一方面,無論是給主播打賞還是玩手遊消費,都不屬於詐騙,而是一種自願的民事行為。因而,應當通過民事途徑進行解決。武婕表示,由於未成年人是拿著家長的手機玩遊戲、玩直播,遊戲運營方、直播平臺無法確認是未成年人消費,因而,家長的責任其實更大。她認為,相比事後費盡心思蒐集證據維權,最好的辦法是防患于未然。“家長應該保護好自己的手機支付密碼,不要把自己的手機輕易給孩子玩。”

  武婕説,現在的手機具備了支付功能,已經不再僅僅是通訊工具或是消閒解悶的玩具了。現代人應該對手機有一種重新的認識,手機就像錢包、存摺一樣,需要提高這方面的保護意識。這種意識,不光是為了防範“熊孩子”,也是為了防範其他情況。她説,現在的孩子都是在手機、電腦大量普及的環境下長大的,他們的認知能力以及成熟度,與父母小時候的那種狀態是不一樣的。許多孩子在非常小的時候就接觸了數位産品,雖然年齡很小,但他們對於手機支付的熟練程度甚至超過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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