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濱州6月7日訊(卜娟娟 通訊員 顏紅兵 宋金缽)近日,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查處一起阻礙執行職務案,因毆打他人、阻礙執行公務被行政拘留10天的濱城區紀某某被濱城區拘留所釋放回家。自己先挨打本是受害者,怎麼還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呢?紀某某頭腦中的問題,今天終於想明白了。
5月11日1時30分許,紀某某和女朋友司某在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慧通國際商貿城美食街酒足飯飽後,無意中喊了一嗓子,在此喝酒吃飯的邵某廣等人看不慣,就對紀某某進行毆打,隨後紀某某二人跑離現場到某網吧,邵某廣等人又到某網吧對紀某某進行毆打,紀某某朋友司某報警。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工業園區派出所民警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發現紀某某正在追打見警車逃跑的邵某廣,隨即對紀某某和邵某廣等人進行了控制。在派出所民警出警對紀某某控制期間,紀某某不斷辱罵、威脅出警民警以及協警,並對警車多次踢踹。
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針對紀某某辱罵、威脅出警民警、協警,並對警車多次踢踹的情況,迅速啟動民警維權程式,由紀檢督察室、治安大隊及時介入調查核實,經查紀某某對毆打他人、辱罵民警等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六條之規定對紀某某分別作出處罰,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十日,並於5月27日送至濱城區拘留所執行。
警察是代表國家執行法律法規,維護公平正義的,不是誰想罵就罵,想打就打的,警車也不是你想踢就能踢的。如果你任性了,你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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