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首個“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官辦公室”掛牌成立
3月29日上午,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高益民和日照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韓敏一行到嵐山區人民法院,共同為嵐山區人民檢察院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官辦公室揭牌。這標誌著,全市首個“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官辦公室”在嵐山正式掛牌成立。
揭牌儀式結束後,高益民院長、韓敏檢察長一行對嵐山區法院、嵐山區檢察院進行了調研,並在嵐山區檢察院進行了座談。
根據簽署協議,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官辦公室可直接登陸法院“人民法院門戶平臺”和“執行案件流程資訊管理系統”,瀏覽案件的受理、立案、裁判、執行等辦案情況,查閱相關案卷資料,經檢察長批准依法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
另外,法院還應每月下旬定期向駐法院檢察官辦公室通報本月關於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立案、裁判、執行等案件資訊情況。雙方還就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工作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就案件辦理、資訊反饋、重點信訪案件和社會敏感案件處理等事項進行溝通和協調。
全市首個“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官辦公室”的設立,打破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溝通“壁壘”,解決了檢法銜接資訊不對稱等問題,為檢察機關同步介入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提供了新的平臺,實現“面對面”溝通和“實打實”共用資訊,實現了由靜態監督向動態監督的轉變、監督與服務的無縫對接,有利於檢察機關對法院工作進行“零距離”法律監督,也便於及時發現案源,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積極辦理案件,做到監督與支援並重,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又協助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息訴工作,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
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官辦公室的設立是法檢兩院共同探索、完善監督工作機制的新載體,有效延伸了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觸角,由事後監督轉向全方位監督。向前一步解決問題,實現了監督關口前移,共同努力打造司法護民、利民、惠民、便民、為民的工作新平臺,進一步規範司法活動、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實現檢法雙贏的良好效果。(記者 胡芳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