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變身校園貸血腥入侵大學生(組圖)

2017-04-18 13:26:46 來源:人民網 作者:辛聞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當前,大學生掉入校園貸陷阱的案例越來越多,民間借貸常有異化成血腥高利貸的傾向。面對各種形式的暴力催債,他們更容易出現心理崩潰、走上不歸路。

  一來大學生基本沒有收入、還款能力差,二來年輕人缺乏社會經驗,面對各種形式的暴力催債,他們更容易出現心理崩潰、走上不歸路。

高利貸變身校園貸血腥入侵校園(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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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大學生掉入校園貸陷阱的案例越來越多,極端事件已經發生:據澎湃新聞報道,福建一名女大學生被校園貸逼死。大約4月11日淩晨,雪琪(化名)選擇了自己結束生命,警方初步判斷係燒炭自殺。在最後7天裏,雪琪已經被網貸平臺的無底線催款壓迫得喘不過氣來,至少六次透露了絕望、想要輕生的念頭。

  是什麼樣的債務和催債壓力使得這名20歲女大學生走上絕路?媒體稱,她捲入了5家校園貸,僅在“今借到”平臺上,通過賬號查信用功能可以看到她在該平臺上的借款情況:借入累計金額570985元,累計筆數257筆,當前欠款金額56455.33元。從常識推斷,如此鉅款不可能是一次借成的,應該是多次借貸並經過高利貸的一系列計算滾成的。希望有關監管部門及時介入調查,探明57萬元借款的生成邏輯,研判借款數額的合法性,以警示後人。此外,就大學生自殺事件而言,催債方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也需要在法律層面審慎裁判。

  的確,民間借貸有合理的市場需求,不僅不能一棒子打死,還應該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監管機制,使之變得可控。現在輿論場上有一種極端化的觀點認為,無論高利貸的規則如何苛刻,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已經過時了的對民間借貸的慣性誤解。無論如何,借貸行為當在法律框架內行事。普法釋法工作也有待加強。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發佈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確定了年息不高於24%的保護利率,宣佈約定年息高於36%即為非法。儘管如此,僅憑一部民事司法解釋仍無法滿足行政管理、刑事打擊的現實需求,需要再進一步強化立法的精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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