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狀告三星侵犯專利權 法院宣判侵權成立(組圖)

2017-04-06 16:33:31 來源:新華網 作者:黃墩良 張東亞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華為公司維權案一審宣判,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構成對華為終端有限公司的專利侵權,需共同賠償8000萬元。

  被控侵權的幾款三星産品

  泉州中院受理的華為公司維權案一審宣判——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星公司”)等三被告構成對華為終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公司”)的專利侵權,需共同賠償8000萬元。記者了解到,這是泉州中院民三庭成立以來受理的標的額最大的案件,也是華為公司在全國系列維權案中第一個宣判的案件。

  華為發現專利權被侵犯,狀告五公司

  數據顯示,在手機市場上,華為、蘋果、三星呈三足鼎立之勢。這回,華為公司起訴的對象還有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三星”)、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三星”)、福建省某電訊公司(以下簡稱“電訊公司”)及泉州某電器公司(以下簡稱“電器公司”)。

  華為公司稱,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種可應用於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的技術方案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該申請於2011年6月5日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專利號為ZL201010104157.0。該專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華為公司表示,該發明專利共有16項權利要求,涉及此案的有8項權利要求。

  據悉,華為公司為世界通訊設備巨頭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關聯公司,三星投資公司亦是世界通訊設備巨頭。

  在起訴前,華為公司進行了大量取證。該公司的代理人在電器公司購買了惠州三星生産的型號為SM—G9300(蓋樂世S7)、型號為SM—G9350(蓋樂世S7edge)等3款産品。此外,還在電訊公司購買了天津三星生産的型號為SM—J5008(蓋樂世J5)的三星産品。同時,華為公司的代理人發現三星投資公司在中國三星電子官網上展示了包括SM—G9300等在內的一系列産品,並提供了相關購買連結和渠道。

  華為公司稱,經過分析,該公司發現三星的這些手機的技術特徵與201010104157.0號發明專利權中的權利要求(合計8項)的所有技術特徵一一對應。經過進一步深入調查分析,華為公司認為5被告共有20多款産品(手機和平板電腦)涉嫌侵權。

  華為公司認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經許可,以生産經營為目的大量製作、使用、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産品;三星投資公司、電訊公司、電器公司以生産經營為目的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産品,這些行為均侵犯了華為公司對涉案專利享有的發明專利權。

  為此,華為公司要求五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資公司連帶賠償8000萬元,此外還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連帶承擔華為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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