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劍指PPP仲介亂象 清退擾亂市場等違規者

2017-04-02 12:37:53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中國投資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政府與公共諮詢事業部總監彭程認為,《辦法》對PPP諮詢機構庫實行名錄管理。王小文認為,本次管理辦法出臺,能夠有效地設立全國統一的諮詢機構評價體系,便於各地政府甄別優劣。

  PPP諮詢機構很快將被戴上“緊箍咒”。從今年5月1日開始,納入機構庫的PPP諮詢機構有十種行為會被視為違規,一經查實,將被PPP中心從機構庫中清除。

  3月22日,財政部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諮詢機構庫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份《辦法》一共有21條,其中第15條對機構庫實行動態管理做出了明確規定,一旦PPP諮詢機構出現騙取入庫資格、連續12個月未在PPP綜合資訊平臺更新PPP諮詢服務業務開展情況、同一項目中同時為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提供諮詢服務等十種行為中的任何一種,PPP中心將予以清退出機構庫。

  經過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三年不遺餘力地推動,PPP市場迎來了火爆行情。截至2017年3月30日,財政部PPP中心的項目庫的入庫項目達到11748個,投資額接近14萬億元。

  一位了解PPP政策制定過程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此次《辦法》的出臺,主要針對的就是目前PPP仲介出現的部分亂象,在不進行行政干預的情況下,依靠市場的力量,設立負面清單,以資訊公開來引導行業規範發展。

  大岳諮詢總經理金永祥對經濟觀察報表示,除了傳統的PPP諮詢公司及相關銀行投行部門外,各種仲介機構也參與到了PPP諮詢市場,比如資産評估公司、項目管理公司、設計諮詢、工程監理公司等。“其實許多PPP仲介並沒有PPP項目操作經驗,只能照貓畫虎。沒有穩定團隊且管理人員從事PPP時間短,往往造成項目失敗。”金永祥説。

  亂象

  “PPP仲介市場有些混亂,不少也就是上一堂PPP培訓課就去做項目,做的方案就是摘摘抄抄,我們在中部地區某地一個公共服務的項目,做了一個績效考核的辦法,結果另一家仲介公司直接抄襲了這個公共服務的績效考核的辦法去考核市政道路。之前好多公司,給某個仲介繳納一定的管理費,在地方上可以用該公司名義接仲介諮詢項目,但是品質沒法保證的。政府對價格過於關注的現象,會導致品質下降。”大岳諮詢項目總監劉冰對經濟觀察報表示。

  近期,廣西柳州政府軌道交通投融資諮詢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業務市場價30萬元起的項目中標金額僅2.28萬元。超低價中標,引起業界討論。

  中國投資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政府與公共諮詢事業部總監周偉認為,PPP浪潮的興起滋生了大量的諮詢服務需求,相應地,PPP諮詢機構也如雨後春筍“野蠻成長”。

  周偉對經濟觀察報表示,PPP諮詢本身是一項對政策性、專業性、操作性要求都很高的第三方服務,但現狀卻是很多從業機構和人員魚龍混雜,拿項目靠低價競爭,做項目靠“拿來主義”,服務品質參差不齊,導致項目運作不規範現象時有發生。《辦法》的出臺對整治市場亂象,無疑一場“及時雨”。

  清華大學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王守清認為,政府必須對PPP仲介進行管理,但是政府對仲介的管理應該以監管合規性和負面清單管理為主,不宜過多行政干預,不宜強制;同時政府可鼓勵仲介機構自發建立純行業性組織,由行業組織自律管理,只有仲介違規時再干預。

  十條“紅線”

  在《辦法》中,對於違規的情況列了十條,並且規定違反一條,將被清退出機構庫。

  這十條分別是(一)通過捏造事實、隱瞞真相、提供虛假資訊等不正當方式,騙取入庫資格的;(二)未經授權,擅自以財政部或者PPP中心名義開展虛假宣傳,招攬、承接業務的;(三)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未正式發佈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政策資訊或研究成果的;(四)連續12個月未在PPP綜合資訊平臺更新PPP諮詢服務業務開展情況的;(五)同一項目中同時為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六)為政府方提供諮詢服務期間與潛在社會資本串通的;(七)無相應能力承攬業務或未盡職履行造成重大失誤、項目失敗或擱置的;(八)項目進入運營期後,由於諮詢服務原因給公共服務供給帶來不利影響的;(九)拒絕接受PPP中心對機構庫進行監督管理、對入庫機構資訊進行檢查、質詢的;(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PPP政策,擾亂PPP諮詢服務市場秩序的行為。

  中國投資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政府與公共諮詢事業部總監彭程認為,《辦法》對PPP諮詢機構庫實行名錄管理。首先,設置“準入門檻”,只有具有一定的業績等條件才能入選名錄,並向社會公開。其次,設立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名錄應每半年更新和發佈一次。更是明確了清退行為,對於PPP諮詢機構與潛在社會資本串通、未盡職履行導致重大失誤甚至項目失敗等行為堅決説“不”,督促進入名錄的機構始終努力保持職業道德、保證服務品質。最後,開放委託方對諮詢機構的線上評價,促使各諮詢機構珍惜自身名譽。

  但是,《辦法》並未對地方從省到縣區都在建立PPP仲介機構庫的做法進行制止。

  “各地沒有再必要自建仲介庫,因為重復勞動,效率低下,水準不一,可能還造成地方保護。”王守清表示。

  中國投資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南京辦事處主任王小文表示,因為財政部一直沒有出臺PPP諮詢機構庫,各省市甚至區縣都設立自己的PPP諮詢機構庫,各地的機構庫相互之間不承認,甚至有的地方只認市庫,所屬省級庫的機構在該市也無法開展業務,造成了PPP諮詢機構市場的混亂。

  王小文認為,本次管理辦法出臺,能夠有效地設立全國統一的諮詢機構評價體系,便於各地政府甄別優劣。

  “然而,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機構庫資訊僅供政府方選擇諮詢機構時參考’這與目前各地非本地入庫機構無法開展業務的強制性要求相比力度較弱,未來有可能還是會出現只認當地庫而不認財政部機構庫的現象。如果本《辦法》能建議各地政府除了選擇當地入庫機構外,對於財政部機構庫中推薦的諮詢機構也視同入庫,從中擇優選擇,就能消除目前各地PPP機構庫的壁壘,進一步推進全國PPP事業的發展。”王小文告訴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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