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耕地保護,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中央農辦27日進一步明確了耕地佔補平衡工作從嚴管控的機制,並強調地方黨委、政府的耕地保護第一責任。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三部門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視頻會議上説,我國耕地保護面臨多重壓力,實現耕地佔補平衡是主要矛盾,補足補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耕地佔補平衡這個“牛鼻子”,強化責任,加強耕地保護考核監督。按中央要求,要把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實績考核、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耕地保護黨政同責,進一步壓實地方黨委、政府守住耕地紅線的第一責任。
姜大明指出,按法律規定,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履行補充耕地義務。但在實際執行中,建設單位往往無法自行補充品質數量相當的耕地,只能按標準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由地方政府落實補充耕地任務。針對這種建設單位補充耕地責任與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不清、佔補平衡主體責任與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聯繫不緊等問題,意見將“補地義務”與“補地任務”分離,在重申建設佔用單位補充耕地義務同時,明確地方政府補充耕地的任務責任,使之與耕地保護責任主體上一致,操作性強,更有利於考核。
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強調,佔補平衡要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省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完善考核和獎懲機制。佔補平衡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省域內調節為輔,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國家適度統籌,國家適度統籌範圍極小、條件極高、程式從嚴,只能是耕地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的直轄市或資源環境條件嚴重約束省份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方可申請。國家統籌也不是無償的,要向中央財政交納足夠補充耕地資金。對此必須嚴格標準、嚴格條件、嚴格程式,確保政策不走樣。(記者 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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