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相關政策的明確,我國PPP項目資産證券化産品迎來了集中落地期。官方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各地區上報至國家發改委的PPP資産證券化項目有41單,其中,發改委向證監會推薦了首批9單PPP資産證券化産品,其中有4單産品已經獲批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發行,總規模達27.14億元。其他5單産品預計將在1個月後落地。
《經濟參考報》記者多方採訪獲悉,央行和財政部目前在研究PPP項目資産證券化的相關支援政策,預計很快會推出。這些政策包括PPP資産證券化需滿足的條件以及配套的監管機制等內容。這意味著,銀行間市場也將正式迎來PPP資産證券化産品的落地。
業內人士表示,PPP項目資産證券化能為社會資本方提前回收投資創造條件,從而激發其投資PPP項目的熱情,隨著多個部委支援政策的落地,未來市場前景巨大。與此同時,PPP資産證券化也剛起步,預計今年將以嘗試為主,隨著問題的逐漸暴露,其也會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逐漸成熟。
2016年12月26日,國家發改委、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産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啟動PPP項目資産證券化。政策對鼓勵進行資産證券化的PPP項目,明確要求項目已經正常運營2年以上,並已産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
今年2月,上交所、深交所、中國基金業協會同時發文支援本輪PPP項目資産證券化,並開設了“綠色通道”,設立相應的PPP證券化工作小組,在嚴格執行規定的前提下,保證了項目審批進度。
國家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韓志峰認為,PPP項目資産證券化是保障PPP模式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機制。資産證券化是基礎設施領域重要融資方式之一,對提高PPP項目資産流動性、盤活PPP項目存量資産、加快社會投資者的資金回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位市場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傳統的銀行信貸模式一般對一個授信主體的整體授信額度有上限,且往往對貸款抵押物也有一定要求。“作為PPP項目資産運營方的社會資本方,往往同時參與多個項目的運營,需要持續融資,但是銀行貸款由於存在授信上限而無法充分滿足這種持續融資的要求,與此同時,銀行本身對PPP項目的資産作為抵押物的認可程度也較低。”該人士説。他同時表示,PPP項目的特點是能夠持續産生較為充沛的現金流,而這一特徵與資産證券化“以基礎資産未來所産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援”的核心十分匹配,因此資産證券化這種融資方式非常適合PPP項目。另外,資産證券化可以在特定情況下幫助企業實現資産在會計上的出表,在不增加項目公司負債率的情況下實現融資,盤活存量資産。
大岳諮詢總經理金永祥表示,PPP項目的資産證券化不僅為社會資本方提前回收投資創造條件,而且還有可能獲得差價收益,這也為財務投資人提供了投資機會,為各類社會資金進入PPP市場創造條件,也可能産生專門為投資PPP資産證券設計的工具。
市場人士預計,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提出的“每年PPP項目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不超過當年公共預算支出的10%”預測,未來10年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的優質PPP投資規模在17.6萬億左右,未來PPP資産證券化市場潛力巨大。
不過,金永祥表示,目前來看,PPP資産證券化的項目比起PPP項目的總量還不多,PPP項目每年簽合同的大概有上千個,而資産證券化的項目目前只有幾個。相比其他資産證券化,PPP項目的資産證券化難度更大。在他看來,最為關鍵的因素在於PPP項目涉及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這類屬性怎麼定義以及地方政府的角色和積極性如何調動,都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業內人士稱,社會資本方對PPP資産證券化的參與意願強烈,但因為涉及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PPP的方式並不能完全減弱地方政府的責任和義務,而社會資本方通過資産證券化將現金流“賣掉”,對其而言“事情變得更難控制和複雜”。因此,地方政府目前態度還是比較謹慎。
中國資産證券化研究院院長林華建議,未來,可考慮拓寬投資者群體範圍,引入保險資金、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等中長期機構投資者。另外,完善二級市場交易機制,通過做市商機制、標準券質押式回購等提升産品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