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野蠻人”、“妖精”、“資本大鱷”亮劍之後,證監會繼續嚴厲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3月17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新聞例會上表示,證監會日前對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進行了整體部署。
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將在嚴打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傳統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全面篩查可能産生系統性風險、影響市場穩定、干擾改革發展的各類違法案件。
鄧舸表示,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將嚴厲打擊四類案件:事關市場風險防範的案件,市場和輿論關注的重點、熱點案件,影響市場改革發展的案件和其他重大欺詐案件。
具體而言,包括在重組、舉牌過程中不依法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刻意隱瞞一致行動人、利用杠桿資金違法交易的行為;公司股權轉讓及減持過程中編題材、講故事,實施資訊操縱的行為;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活動、編造傳播虛假資訊等股市“黑嘴”以及仲介機構喪失執業操守的行為,都是市場和輿論關注的重點、熱點案件,將嚴厲打擊。
同時,他表示,市場改革發展的案件以及包括公司在發行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資訊披露等環節進行財務造假、違規披露的行為,多次從事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或持續炒作題材非法牟利等慣犯、累犯行為等其他重大欺詐案件都是打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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驕龍資産違規操盤廣汽集團被罰
在部署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的同時,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1宗洩露內幕資訊及內幕交易案,2宗操縱市場案,1宗法人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案,1宗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證券案。
其中,驕龍資産違規操縱廣汽集團最為引人注目。
經證監會查明,驕龍資産控制使用6個資産管理産品賬戶操縱“廣汽集團”股票價格。在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5月13日期間的6個交易日臨近尾市收盤的時段,驕龍賬戶組以高於申報前市場最新成交價的委託價格大量申報買入“廣汽集團”股票,影響該股當日收盤價。
驕龍資産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王宇涵在詢問筆錄中承認,驕龍資産賬戶組上述交易行為是在市場下跌行情下,通過尾市大量買入,拉升廣汽集團股票價格,減少産品凈值壓力。
綜上,驕龍資産于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5月13日期間的6個交易日,控制使用驕龍賬戶組,在尾市交易期間,利用資金優勢,連續買入,故意拉抬“廣汽集團”股價,影響當日“廣汽集團”股票的收盤價。驕龍資産在實施上述交易過程中,主觀上具有影響股價、維持其所管理的資産管理産品凈值以及避免穿倉風險的意圖。由於本案不存在拉抬後反向賣出股票,故未認定違法所得。
對此,證監會對驕龍資産處以300萬元罰款,同時對王宇涵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劉義君處以30萬元罰款。
事實上,早在3月6日,證監會針對廣汽集團股票被違規操縱一案便連續下發兩份處罰書。值得注意的是,驕龍資産曾于去年就被指涉嫌控盤廣汽集團,後者曾因此遭上交所問詢。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證監會將保持執法高壓態勢,“依法、全面、從嚴”監管,持續整頓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切實推進和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