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正制訂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

2017-03-06 09:27:3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銀監會正制訂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昨日在山東代表團聽取審議間歇接受上證報記者獨家採訪時透露,銀監會法規部正在制訂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今年上半年差不多能出臺。

  債轉股實施機構儘管仍未落地,但監管部門已啟動管理辦法制訂工作。

  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昨日在山東代表團聽取審議間歇接受上證報記者獨家採訪時透露,銀監會法規部正在制訂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今年上半年差不多能出臺。

  所謂債轉股實施機構,根據此前相關銀行發佈的公告,落地將為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比如農行擬設立的實施機構名為農銀資産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以該行的自有資金出資,為農行所屬的一級全資子公司。

  據了解,目前五大國有銀行均已提出設立債轉股實施機構的申請,但仍未落地。農行公告明確,農銀資産擬專司債轉股業務,主要經營和辦理與債轉股相關的債權收購、債權轉股權,持有、管理及處置轉股企業股權等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金融業務。

  除五大國有銀行之外,此前也有資産管理公司擬聯合股份制銀行設立債轉股實施機構,但進展不算太順暢。

  據上證報記者了解,銀監會2017年監管工作會議明確提到,要充分利用現有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工作,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地方資産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優勢,在市場化債轉股中發揮積極作用,對確實需要新設子公司的,要積極論證研究,抓緊提出申請。

  這次會議也明確要儘快制訂新設市場化債轉股實施機構試點管理辦法,明確設立條件、業務範圍、風險管理等事項。

  根據此前發佈的《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銀行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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