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口浪尖的“塑膠紫菜”:一句謠言斷了成千上萬人的生計

2017-03-03 13:14:30 來源:新華網 作者:劉娟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我種紫菜三十多年,大風大浪都闖過去了,沒想到會遇上這樣的事情。”漁民李強榮緊皺眉頭,原來幹紫菜一噸能賣到7萬元,最高時甚至能賣到16萬元,現在3萬多元都沒人要,冒險收上來的紫菜全堆在倉庫裏。

  福建南安市石井鎮漁民李強榮抽著悶煙。躲過了颱風的正面襲擊,今年本是紫菜豐收的大年,沒想到如今老李只能對著收割上來的一倉庫紫菜發愁,有更多的漁民甚至直接放棄收割,讓成片的紫菜爛在海裏。

  他們的無奈,都是源於近期一段“紫菜是塑膠做的”謠言視頻在網上瘋傳,該謠言一經發酵,就導致超市裏的紫菜一度下架,市場裏濕紫菜一斤跌到幾毛錢也沒人要。

  2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局長畢井泉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回應:“網傳紫菜塑膠視頻謠言不可信。”“塑膠紫菜”事件終於階段性劃上句號,但其給産業帶來的重創,卻一時難以撫平……

  “十萬+”衝動助長謠言瘋傳,更有職業造謠敲詐者層出不窮

  2月中旬,一段聲稱紫菜是黑塑膠做的短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有人將幹紫菜泡在水裏,而後拉扯紫菜,因其不易扯斷且有腥味判斷其為黑色塑膠袋做成。隨後,不僅該則視頻瘋傳,多達二十幾則的類似實驗視頻均在網上流傳。

  “二十幾個視頻,我們中招7個,轉載量幾乎都在上百萬。20號我們就開始接到不少匿名敲詐電話,説如果不給錢就要拍視頻和轉發。”率先報警的紫菜廠商阿一波食品公司總經理李志江説。

  該公司向記者展示了同時浸泡黑色塑膠和紫菜的對比試驗,塑膠浸泡後漂浮在水面,表面有明顯水滴,撕扯中顏色會發生改變並出現紋路。而紫菜吸水膨脹後淹沒在水下,表面無明顯水滴附著,拉扯中無拉絲現象。

  “很無奈,實際上非常簡單的對比實驗就能證明謠言並不可信。其實紫菜産業很透明,根本不可能造假,因為紫菜直接在海裏生長,什麼添加劑和農藥都沒有,我們只是對原材料烘乾加工而已,非常冤枉。”李志江説。

  福建晉江市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對視頻涉及企業進行了專項抽查,重點檢驗涉及人體品質安全的鉛、無機砷、甲基汞,以及是否含有塑化劑等,抽檢的4批次紫菜産品都符合藻類製品衛生標準要求。

  “實際上謠言發生前,我們日常的監督管理都會對生産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和紫菜的品質監督抽檢,從來沒有發現過‘塑膠紫菜’現象,但沒想到網路渠道這麼可怕,很容易識破的假消息竟傳得那麼快,而且還有這麼多人相信。”晉江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産監管科顏金盃科長説。

  福建水産研究所從事海藻研究的專家劉志禹博士説:“謠言視頻中的紫菜是真紫菜,畫面裏呈現的是紫菜特有的褶皺葉面,但紫菜像韭菜一樣是越割越老的,畫面中做實驗的有可能是收割末期較有韌性的紫菜,所以較難扯斷。我接觸這個行業很長時間,紫菜造假的可能性是零,因為紫菜是初級産品,只有清洗、烘乾、包裝三道工序,特別到末水紫菜,價格已經相當便宜,根本沒有造假的空間。”

  “造謠傳謠主要分為三類人,一種是因對紫菜缺乏認知而無意傳謠的消費者。第二種是“十萬+”衝動下故意製造話題的自媒體人。第三種是蓄意製造謠言的所謂‘職業打假人’。”泉州市公司法務研究會執行會長李維真律師分析,消費者提出疑問很正常,對這些人如果要上綱上線入刑,也不符合法律精神。但如果有證據證明蓄意敲詐牟取利益的,即觸犯了刑法,應當追究其責任。

  一句謠言“暴擊”一個産業,更“斷”了成千上萬人的生計

  “紫菜是塑膠做的,紫菜不能吃了……”一句“動動嘴皮子”的謠言“暴擊”的是背後是一整條紫菜産業鏈,涉及成千上萬人的生計。

  “我種紫菜三十多年,大風大浪都闖過去了,沒想到會遇上這樣的事情。”漁民李強榮緊皺眉頭,原來幹紫菜一噸能賣到7萬元,最高時甚至能賣到16萬元,現在3萬多元都沒人要,冒險收上來的紫菜全堆在倉庫裏。

  老李的老婆張麗珠急得掉下了眼淚,老李悶聲説:“哭也沒用啊。”其實張麗珠平時不怎麼愛哭,討海生活的女人,早已練就一副“鐵骨”,單她一個人,就能搬動100多斤的濕紫菜,收割時節怕紫菜爛死,張麗珠只能三十幾個小時在冬天的海上連續作業,不能睡覺。

  “我們出海收紫菜都是坐小木船,搖搖晃晃的,有時候一個大浪打過來,人就沒了。每年收紫菜的時候,都冒著這樣的危險。”老李説。

  老李是一家紫菜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100多個農戶合起來包了三千畝紫菜田,賣不出去的紫菜,老李得幫忙擔著,但現在很多訂單都被退回來,企業生産線陸續停工,好好的糧食沒人要了!

  此次“紫菜謠言”,造成福建、浙江、廣東、江蘇等地紫菜産業損失慘重。據相關企業保守估計,僅福建一地損失就在上億元。截至記者發稿前,很多農貿市場還沒恢復上貨,損失還在繼續擴大。

  造謠者已被鎖定

  “針對造謠者,我們提出了書面的嚴正聲明。同時謠言發生後的第3天,我們就報案了。”李志江説,江西一超市的監控攝像拍到了其中一則視頻的涉嫌造謠者,2月24日,江西興國公安局已正式立案。

  “其實不止紫菜産業,還有很多農産品都曾飽受謠言中傷。我們這樣做是想傳達一種力量,希望所有曾受食品安全謠言傷害的人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産業健康發展,重塑消費者信心。”李志江説。

  晉江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中隊長陳曉山透露,案件已成立了專案組,案發後也推動經銷商在當地及時報案,便於取證儘快偵查。“從總體趨勢來看,自媒體環境下,接到的類似報案越來越多,因為自媒體造謠成本低,手機一拍就能上傳,但辟謠成本卻很高,造成的影響也很大。群眾有食品安全監督的權利,但一定要謹慎,基於事實確定的前提下監督,不能盲目監督。”

  李維真律師告訴記者,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部新修訂的法律將在微信、微網志發佈假消息等9種常見行為列入刑事處罰範圍,“所以提醒廣大網友對網路資訊要有所分辨,知道是謠言後不要轉發,不能成為謠言的推手。”李維真説。(記者 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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